【回迁房纠纷】回迁房户头置换协议的的法律效力(...一处回迁楼,因为房主没有房照,更改房产置换协议的名字,将来房照是谁...)
导读: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
【回迁房纠纷】回迁房户头置换协议的的法律效力
导读: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支持。案情简介
被告王某与周某均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安置人员,双方口头协议置换安置户头。后周某去世。几年后,原先置换给王某的安置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至周某妻子陈某名下。而原先王某置换给周某的安置房屋被周某卖给案外人。现陈某以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以物权保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搬出现居住房屋。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案涉及回迁房屋买卖及户头的置换事宜。根据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规定,公民、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其实我们应当遵循诚实信用之原则。王某与周某的置换协议虽是口头订立,但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并且双方已经按照约定相互交付房屋。在周某去世后,其妻子陈某虽承认户头置换事宜,但辩称其他事宜一概不知,很明显不符合常理,严重违背诚实信用之原则。
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在我省特别是合肥地区,存在大量回迁房屋、回迁户头的买卖、置换等交易。一方面我们需要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诚实履行,另一方面在交易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使用。
裁判结果
本律师代理被告王某应诉。本案中一审法院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陈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请求。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产权置换概述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一、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
房屋拆迁的产权置换比例最低为1:
1,也就是原房屋产权面积多大,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置换面积就必须多大。不同的房屋建筑结构会有不同,会根据建筑的情况补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其实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其实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产权置换概述
1、定义产权置换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用自己建造的新房与被拆迁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置换,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的房屋市场价格为准或优惠价结算置换差价的行为。
在产权置换方式下,被拆迁人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国土部门注销,被拆迁人的原房屋产权证在其办理置换房屋的新房屋产权证时由房管部门注销。
2、分类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按照规定房子拆迁产权置换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计算,如果说房屋结构上面有一定的差异性是其实可以补差价的,也就是按照建筑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