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导读:上班途中摔伤是否属工伤需依情况而定。按《工伤保险条例》,需满足三个条件:合理时间及路径内通勤、伤害源于交通事故或特定意外、当事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案例需...
上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导读:上班途中摔伤是否属工伤需依情况而定。按《工伤保险条例》,需满足三个条件:合理时间及路径内通勤、伤害源于交通事故或特定意外、当事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案例需依复杂事实判断。一、上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法规)第十四条第六款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其上下班途中,遭受并承担了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或上下车区间内,遭受因火车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的,均可确认为属于工伤范围。
据此,有资格申报工伤的人员需要同时满足如下三个严格的构成要素:
首先,需在符合“合理时间以及合理路径范围内”的条件下进行通勤活动;
其次,相关人身伤害应源于“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意外、客船遇难及火车事故”;
最后,相关事故其实我们应当是由当事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造成的。
从总体上讲,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外伤,如果符合以上三项限制性要求,便可被视为工伤性质。
然而,实际情况中往往非常复杂多变,对于具体案例能否构成工伤依然需要依据复杂的事实状况来判断并做出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路上摔伤单位负责是否赔偿
上班路上摔伤个人是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不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绕开人行道上的阻碍物摔伤,既不是交通事故,且又是劳动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此不属于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劳动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在此,请留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司法解释: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