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还要告怎么解决(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后怎么处理?)
导读:检察院不起诉时,被害人可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申请公诉。若申诉被驳回,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若有异议,也可向上一级检...
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还要告怎么解决
导读:检察院不起诉时,被害人可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申请公诉。若申诉被驳回,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若有异议,也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复议或复核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立案处理。一、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还要告怎么解决
对涉及到被害人身心权益的诉讼案件,若检察机关经审查,决定对此案不予起诉,应依照法定程序,将书面形式的不起诉决定书,完整无误地送达到被害人手中。倘若被害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或不同看法,被害人有权在接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申请上级部门对此事启动公诉程序。在此情况下,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对被申请人的申诉进行审核和考虑,如决定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则应及时通知被害人。
若经过上诉环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其先前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此时,被害人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同时,被害人亦可跳过上述繁琐的上诉过程,径直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案件资料后,其实我们应当立案处理。而当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时,如果对此决定持有异议,认为存在不当之处,他们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若接受复议结果仍感不妥,可进一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复核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其实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其实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一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其实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二、检察院不起诉会通知单位吗
若检察机关未对案件提起公诉,必当对外宣告这一决定,以示公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不予起诉的裁定,必须依法进行公开宣布,并需将决定文书送达案件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机构。
若案件当事人处于拘禁状态,应尽快解除其刑事羁押(此处指缓刑考验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其实我们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其实我们应当立即释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还要告怎么解决”,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检察院批捕是否需要告知被害人
检察院批捕之后一般是不会告知被害人的,因为现行的法律制度当中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这种决定的时候应该告知被害人,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会通知犯罪嫌疑人,逮捕以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一、检察院批捕是否需要告知被害人?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其实我们应当告知被害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检察院不会通知受害人。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其实我们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其实我们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其实我们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其实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其实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其实我们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其实我们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二、逮捕后其实可以取保候审吗?
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其实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其实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是讲究一定技巧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其实我们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其实我们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其实我们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其实我们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害人当然也非常的关注案件的侦查情况,可由于法律上没有规定检察院必须要告知被害人,因此,人民检察院在操作的过程中并不会多此一举的,专门去通知被害人。被害人如果想要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也应该随时保持和公安机关的沟通,这个问题其实可以直接问询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