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了一个月后还可以申请吗(超过六个月如何申请撤销仲裁)
导读:员工受伤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员工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保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期限。因此,员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仍有机会...
工伤过了一个月后还可以申请吗
导读:员工受伤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员工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保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期限。因此,员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仍有机会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过了一个月后还其实可以申请吗
当员工遭受意外事故产生损害之时,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那么工伤员工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自行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然而,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期限方可适当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过了一年还能起诉吗
工伤争议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存在特殊情形,过了一年还有可能起诉。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起诉,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而工伤争议案件属于行政争议案件,无论是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都不能超过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过了一个月后还其实可以申请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超过六个月如何申请撤销仲裁
超过六个月很难再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了。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超过六个月很难再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了。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及仲裁裁决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实我们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