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导读:湖南省工伤认定标准简述: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失踪,以及上下班前后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事务时遭受的意外伤害,均属工伤。同时,上班时间内因职业...
湖南省工伤认定标准
导读:湖南省工伤认定标准简述: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作受伤或失踪,以及上下班前后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事务时遭受的意外伤害,均属工伤。同时,上班时间内因职业原因受伤也视为工伤。其他情形则不纳入工伤认定范围。请各位同仁周知并遵守。一、湖南省工伤认定标准
我们关于工伤的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若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履行其本职工作而受到了身体上的创伤,甚至是发生了严重的事故导致失踪的情况,这便可视为工伤;
再者,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前后,如果是在他/她的工作区域内,并且是在进行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前序或收尾性的工作时,不幸遭受了意外事故,那么这种情况也应被视为工伤范畴;
最后,若是在员工正式上班时间内及其工作区域范围内,因其自身职业原因而遭受了意外伤害,同样其实可以被判定为工伤。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则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之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湖南省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其实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湖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在工作中常常遇到伤病的情况,想找公司报销却总是被推脱,想要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其实可以看看关于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我们整理出了以下的法律法规来给求助者提供帮助。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条文上怎么解释的。
工伤认定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其实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其实我们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其实我们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其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其实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其实我们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第十六条 工伤认定决定其实我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 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及人员拒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 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我们其实可以知道在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应该按照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其实我们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所以,在遇到工伤问题时应该及时的申报有关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