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能认定工伤(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是不是能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是不是能通过本篇文章...
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能认定工伤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是不是能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是不是能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能认定工伤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能认定工伤
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是不是能认定工伤。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之一,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该材料的,社保行政部门不会予以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二、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还是不是能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先确定劳动关系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是不是能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能认定工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是十分重要的,是劳资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种关系了,并且,我国劳动法保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常发生纠纷,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证明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的内容需要根据申请的仲裁请求来确定,其格式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其实我们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
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其实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综上所述,我们其实可以得知,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律凭证。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判断双方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当然,关于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也只能通过事实来进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