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贷款买房(男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只写女方名字吗)
导读:房产所有权归属主要依据购房时签署的购房协议。男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婚后房产证加入女方姓名,产权仍属于男方。办理添加姓名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房地...
男方贷款买房
导读:房产所有权归属主要依据购房时签署的购房协议。男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婚后房产证加入女方姓名,产权仍属于男方。办理添加姓名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支付110元费用,约20天后可领取新证,并可设置密码保护。一、男方贷款买房,名字只写女方其实可以吗
是的,这并不妨碍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男方婚前购置的房产,毫无疑问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无论其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上只列明了男方一人的姓名,还是在婚后进行房产证的办理过程中,都能选择将其中一方或两方女方的姓名录入其中。原因在于,判定房产所有权的依据是购房时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的姓名。此房产并非共同所有,而是在男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得,因此产权完全属于男方一人。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
1.携带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的正本与复印件。
2.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此处的预审窗口向工作人员表达此次前来办理增加姻亲姓名至房产证事项的意图。在经过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的严格审查之后,如果我们的资料齐全,便会得到一个编号,我们需凭借这个编号到指定的窗口进行后续的操作。
3.在办理房产证上添加姓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方面,总计为人民币110元,具体的明细如下:80元用于工本费、25元用于地籍图费以及5元用于贴花费用。整个手续办理过程顺利的话,约20天后即可获取新的房产证。
4.新的房产证其实可以设定密码防护,此处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提供一个初始密码,大家其实可以在此基础上自行修改完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二、男方贷款买房其实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原则上是允许的。
然而,通常而言,在房产存在抵押情形之下,银行与房管部门并不许可变动房产所有权的过程,因此,必须在还清全部住房贷款后方可添加女方的姓名入册。
当然,若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依然需偿还贷款,此时所需承担的财务支出便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负担,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房产仍将归属于未负贷款责任的那一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方贷款买房,名字只写女方其实可以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男方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后分手是否能要回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这种情况下,即使日后男女并未结婚,男方也无法向女方要回房子。不过,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分手就其实可以要回房子。一、男方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后分手是否能要回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最后男方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无法要回房屋。但是,如果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
二、情侣分手要付分手费吗?
分手向对方索要分手费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情侣索要分手费的行为不违法,但是也不受法律保护。恋爱分手一方索要分手费,只要不涉及暴力、强迫等非法行为索要的,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因此,如果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完全是其实可以置之不理,对方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所以,如果你担忧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的问题,其实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理解:
1、分手费不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情侣双方并无支付的义务。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写了分手费协议也是其实可以不给付分手费的。
现实中存在一些情侣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关于分手费的协议,有些是想通过此方式来套住对方,让对方不敢轻易谈分手,有的情侣还因此会闹上法庭,但实质上情侣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协议往往是“有名无实”的,是无效的。
3、一方索要分手费,另一方也无需找证据证明。
很多在与对方因分手费的问题发生争执时,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不知自己是否要找什么证据来证明,其实这个其实可以很简单解决的,你其实可以通过上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或者直接咨询同居关系的专业律师。
不管情侣之间的感情多么牢不可破,在结婚证发下来之前,你们的这种关系是不能像夫妻关系一样受到同等地保护的,你们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也不承担夫妻之间对彼此的义务。对于情侣共同购买的房产权利的归属,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要依据这一原则,看双方购买房产时的出资份额,按照出资份额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