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后还需要交什么资料(工伤评残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准备以下文件:《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票据及明细、申请人身份证复...
工伤评残后还需要交什么资料
导读: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准备以下文件:《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票据及明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账号或储蓄卡复印件。一、工伤评残后还需要交什么资料
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所必需准备的文件资料如下所示:
首先是《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其次为《工伤认定决定书》;
此外还有《伤残等级评定意见书》、《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医疗费用票据和详细单据;此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本;
最后,则需出示申请人银行账号或储蓄卡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评残后还能回单位上班吗
1、工伤评残后,既其实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也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赔偿(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后,再重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原意接收的情况下)。但一般应选择前者——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工伤评残后还能回公司上班,只要是没有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其实可以继续上班,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3、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评残后还需要交什么资料”,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工伤评残需要哪些材料
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