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工伤评残需要哪些材料)
导读: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本;2.申请人正面彩色照片;3.身份证及复印本;4.两位职工分别填写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各两份...
工伤评残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导读: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本;2.申请人正面彩色照片;3.身份证及复印本;4.两位职工分别填写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各两份;5.医院出具的首次诊察记录、出院总结及相关医疗记录。一、工伤评残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以及其复印本;
2.请提供申请人第一视角且正面免冠的彩照一张;
3.以身份证为主体,同时准备好对应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4.现场需提交两份已填写完整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另外,您还需要提拱医院出具的首诊记录以及出院小结,如若条件允许,也其实可以携带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以及其他关联性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评残等级不服怎么办
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其实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评残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工伤评残需要哪些材料
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