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停工留薪期满后吗(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是什么)
导读:工伤鉴定并非必须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进行,而是当伤情稳定或康复后,即可提交劳动能力鉴定请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工伤事故治疗后,若伤情稳定并影响劳动能力...
工伤鉴定需要停工留薪期满后吗
导读:工伤鉴定并非必须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进行,而是当伤情稳定或康复后,即可提交劳动能力鉴定请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工伤事故治疗后,若伤情稳定并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专项鉴定。一、工伤鉴定需要停工留薪期满后吗
实际上,对于伤残鉴定而言,我们并须等待停工留薪期结束才能实施,只要伤势稳定或患者康复即可提交劳动能力鉴定请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员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若经治疗其伤情已达相对稳定状态且对劳动能力产生了潜在影响,则必须进行劳动能力专项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其实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其实我们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其实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其实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鉴定需要停工留薪期满后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是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标准的生活津贴,在有些地方省市中有相应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是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标准的生活津贴,在有些地方省市中有相应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法律依据
对于停工留薪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劳动者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说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按照出勤对待。但条例对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仅规定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并无其它规定。因此对对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否继续支付工资出现了一些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用人单位当然应继续承担劳动者相应的损失,而劳动者无法工作,其可得利益受到了损失,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予以弥补,故即便超过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另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显然除工伤医疗待遇外,劳动者不再享有其它待遇,故超过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无需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第三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标准的生活津贴,在有些地方省市中有相应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规定的工伤停工期为12个月,如果需要延长的可最多延长12个月,那么在工伤停工期间其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定发放规定基数的工资待遇,但如果超过工伤停工期,则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