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
导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的申报生效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30日和一年。如果您的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即30天)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员工或其直系...
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
导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的申报生效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30日和一年。 如果您的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即30天)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伤亡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被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属的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
工伤的申报生效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30日和一年。
如果您的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即30天)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伤亡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被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属的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申报有时限吗
工伤申报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论是谁他提出的工伤认定都有时间上的限制。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其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上班期间造成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要负责全部的责任,如果工伤发生的比较严重的话,是其实可以主张申请赔偿的,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在做了工伤认定之后,一般要在30天左右就要开始申报,那么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我们都知道如果在上班期间造成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要负责全部的责任,如果工伤发生的比较严重的话,是其实可以主张申请赔偿的,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在做了工伤认定之后,一般要在30天左右就要开始申报,那么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30天之内
一、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其实可以取得的权力丧失,十分可惜。
二、申请工伤认定还应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 :
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其实我们应当注意,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否则,其申请也可能不被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理》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式样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计算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
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其实我们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其实我们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5、最长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诉权保护最长期限,超过这一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便失去诉权,不再受法律保护。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工伤之后,是其实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能其实可以拿到更多的赔偿金,因此,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这个一定要清楚,如果超过了时效的话,那么对自己可能就会不利,所以,工伤保险对于大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