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刑事拘留可以直接取保候审吗(不拘留直接取保有免于刑事诉讼的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即使未明文提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拘留阶段仍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能面临有期徒刑...
没有刑事拘留可以直接取保候审吗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即使未明文提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拘留阶段仍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不致危害社会,或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继续侦查。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可提出申请,但批准与否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裁决。一、没有刑事拘留其实可以直接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法规规定,对于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问题,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形下进行裁定。尽管此条款并未明确指出是否能够直接从刑事拘留阶段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是根据其(二)项与(四)项的内容来看,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或者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且仍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情况,此时便可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因此,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理论上均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来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没有刑事拘留不会判刑吗
在我国法制体系下,刑事拘留乃是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严厉程度较高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是阻止犯罪嫌疑人员从中逃避司法机关展开的调查或法院所进行的审判工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不具有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有罪的效力,而仅仅是对涉嫌犯罪者进行拘禁的一个环节而已。最终的定罪量刑则需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裁决。若通过深入审查后发现证据不足或者说犯罪情节微乎其微,亦或是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予以免除刑罚时,那么检察机关便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当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其实我们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反之,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予免除刑罚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即便相关条款并无明确表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均有着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要求的可能性。然而,其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仍然取决于能否达到如下任一限制性条件:即该人存在着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风险,但对其释放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抑或是已被羁押期限届满,但相关案件尚未得出最终结论,需要继续进行调查工作。只要能满足上述任意一项,犯罪嫌疑人都有权提出申请,而最终的决定权则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
不拘留可以直接取保候审吗
不拘留其实可以直接取保候审的。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刑事拘留的,一样也其实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且取保候审不以刑事拘留为前提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其实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不拘留其实可以直接取保候审的。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刑事拘留的,一样也其实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且取保候审不以刑事拘留为前提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其实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其实我们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