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押金没了怎么办(取保候审的押金单子丢了怎么办)
导读:在取保候审期间,如遇保证金损失,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提交书面补充支付申请。公安机关将依法评估情况,决定是否补充支付保证金,并按规定执行。若不批准...
取保候审押金没了怎么办
导读:在取保候审期间,如遇保证金损失,当事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提交书面补充支付申请。公安机关将依法评估情况,决定是否补充支付保证金,并按规定执行。若不批准,需解释理由。一、取保候审押金没了怎么办
倘若在申请并获批取保候审后,缴纳的保证金因故损失殆尽,当事人可向负责执行该项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部门提出补充支付的申请。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机构为公安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保证金不慎遗失的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相关公安机关汇报,并递交书面的补充申请要求,希望能够获得新的保证金支持。公安机关将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需要补充支付保证金做出决定。若公安机关决定补充支付保证金,则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反之,若决定不予补充支付,也应详细说明其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押金缴纳多少费用
关于采用担保金方式实施候审保护措施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担保金额的最低起始上限,应该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数单位;而如果面临候审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担保金额的最低起始下限则应设定为人民币五百元整。负责决定的司法机构必须全面权衡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资金需求,被候审人员所涉及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最终确定出合理的担保金额。
针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其他导致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其实可以按照涉案金额或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一至三倍来确定收取担保金的具体数额标准;至于其他类型的刑事犯罪案件,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担保金额的数额标准确定在人民币两千元以上,但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范围内。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在取保候审的漫长过程中,倘若遭遇了保证金的缺失现象,当事人务必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汇报,并且以书面形式提交追加保证金的申请。随后,公安机关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对追加保证金的事宜进行评估,从而最终做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策,且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若未能得到批准,相应机关亦需给出明确的拒绝理由。
取保候审押金怎么退
在取保候审当中并没有押金的说法,不过有保证金,这是由当事人选择的一种保证方式。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才能获得取保批准。取保候审保证金最后并不是一定要退还给当事人的,只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才会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当中并没有押金的说法,不过有保证金,这是由当事人选择的一种保证方式。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才能获得取保批准。那日后这个取保候审保证金该怎么退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其实我们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其实我们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其实我们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注: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还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其实我们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实践中,取保候审保证金最后并不是一定要退还给当事人的,只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才会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