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能否折抵刑期(被刑事拘留能否折抵刑期)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有期徒刑的刑罚期间从法院作出的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在此之前,若被拘捕者已经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
刑事拘留期限能否折抵刑期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有期徒刑的刑罚期间从法院作出的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在此之前,若被拘捕者已经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接受了羁押,那么这些羁押的时间也将按照一天等同于一天的比例,折算为刑期予以相应扣除。因此,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期限其实可以视为已用于承担刑期的一部分。一、刑事拘留期限能否折抵刑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有期徒刑的刑罚期间从法院作出的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在此之前,若被拘捕者已经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接受了羁押,那么这些羁押的时间也将按照一天等同于一天的比例,折算为刑期予以相应扣除。因此,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期限其实可以视为已用于承担刑期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拘留期限计算方法有哪些
关于刑拘时长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计算单位是“日”,且从第二天才开始计入拘留期间内,而非自拘留开始之日起。具体来说,拘留的时长是由法定期间的天数决定,截止于法定期间天数的最后一天。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长为14天,这是从被押送至看守所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的。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必须向人民检察院上报请求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的核准时间为7天,此时间段也包含在14天之内。如果检察院核准了逮捕申请,则执行逮捕;若未核准,则释放嫌疑人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下,刑拘时间可达37天,同样地,检察院的核准时间仍为7天。在这个期限内,公安机关需要再次向检察院上报请求批准逮捕,如果得到核准,则执行逮捕;若未核准,则释放嫌疑人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管制及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自法院所作出的审判裁决正式生效且进入执行阶段起始。在此以前,如果犯罪嫌疑人已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羁押监管,则其被监管的时长亦需依照一日等于一日的比率进行换算,转换成刑期加以相应的抵扣。因此,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刑事拘留的期限可视作该期间已经被用于履行刑期责任的一部分。
刑事拘留期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折抵刑期,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在判刑之前,如果已经被采取了先行羁押等相关的措施的话,是其实可以对此进行折抵刑期的。刑事拘留期折抵刑期吗,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参考本文内容。一、刑事拘留期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刑法》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
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罪犯取走,直接侵犯了国家监管罪犯的制度,应受到刑法追究。至于被私放的罪犯,不能因“经过领导批准同意”、“交纳了现金”,而认为其是被合法释放,其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也不能折抵刑期。
首先,私放罪犯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39条的规定,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书,才能办理释放手续,看守所无权自行释放罪犯。看守所的管教人员擅自释放罪犯,发给释放证明书,这是一种越权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被私放的罪犯,其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不能计入服刑期。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必须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内执行刑罚。只有三种情况,其在狱外的时间可计算服刑期: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即经过批准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经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假释的;三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表现突出,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监狱批准离监探亲的。被私放的罪犯显然不符合以上条件,因此其被私放在家期间不能计入服刑期。
第三,罪犯被私放在家的时间也不能折抵刑期。折抵是指对罪犯判决后,将其在判决之前被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目的是正确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因为判决之前的羁押使罪犯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这与有期徒刑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的特征是相同的,因此,《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罪犯在被私放期间,其人身自由未受到任何限制,因而不能折抵刑期。
为了严格执行法律,在追究私放罪犯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必须对被私放的罪犯继续执行刑罚,不能让其逃避法律的制裁。
三、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能保释吗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其实我们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其实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申请取保候审其实可以,但是公安机关一般都不会批准。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期折抵刑期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在当代的社会犯罪人被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的措施,判刑之后其实可以折抵刑期的。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