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会逮捕会怎么样(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会有哪些结果?)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允许其在不入狱的情况下等...
取保候审不会逮捕会怎么样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允许其在不入狱的情况下等待审判,但需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若在取保期间表现良好且无新违法行为,可能获得非监禁刑罚。反之,如有违规或新犯罪,司法机关可撤销取保并采取逮捕措施。一、取保候审不会逮捕会怎么样呢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满足取保候审所要求的特定条件,那么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实施这项措施。这也就是说,若某人能够成功通过取保候审,那他/她将不会马上被逮捕。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允许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在一段时间内免于拘留,但是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及规定,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行踪、遵守宵禁令等等。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且没有表现出任何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行为,同时案件也在顺利推进的话,那么他们最终很可能会被判以非监禁刑罚,比如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人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出现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司法机构就有可能撤销取保候审,进而决定进行逮捕并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不会自动结案吗
在法律程序当中,取保候审并不能够自发地解除。而是需要由相关人士向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机构提出申请方可予以解除。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取保候审得以解除的原因基本上其实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类情况:
首先,当强制性措施发生改变时,例如从取保候审状态转变为批准逮捕或者刑事拘留,原有的取保候审便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解除。
其次,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到新的阶段,比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那么原来的取保候审也会自动解除,然后由检察机关重新启动相应的程序。
再次,当法院作出了最终的判决并且该判决已经生效后,原先的强制性措施也会随之解除。
最后,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达到了12个月,那么期限届满之后,取保候审也会自动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宪法中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享有向司法机关申请被取保候审的权利。此项权利代表了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性措施,使得这些人员在不必进入监狱服刑等惩罚方式的前提下,仍其实可以等待法庭最终裁判。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果当事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表现出实际积极,并且没有犯下新的不良行为,他们就有机会获得非监禁刑罚。但若是违反相关规定,甚至触犯新的罪行,那么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解除对其取保候审的授权,进而采取逮捕等更加严厉的强制手段加以惩处。
取保候审还会被逮捕吗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逮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