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鉴定要多长的时间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去哪里做才行)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申请鉴定要多长的时间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申请鉴定要多长的时间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带来帮助。一、申请鉴定要多长的时间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鉴定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后,进行审核后,会通知鉴定的具体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其实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的规定如下:
1、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其实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多长的时间申请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辞职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辞职的,要提前三日通知。
如果是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员工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员工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其实可以合法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申请鉴定要多长的时间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工伤鉴定去哪里做才行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遭受工伤的职工进行工伤鉴定,进行工伤鉴定是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步,通常需要根据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对工伤职工的赔偿标准。那么,你知道工伤鉴定去哪里做才行?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文章,马上为你介绍。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其实我们应当向社会公开。
综上所述,一般工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都是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是对鉴定不服的话,则其实可以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工伤鉴定程序十分重要,千万马虎不得。要是因此而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其实可以委托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