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鉴定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能不能代替(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
做工伤鉴定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能不能代替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做工伤鉴定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能不能代替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一、做工伤鉴定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能不能代替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若是由用人单位申请的,不需要工伤职工本人前往。2、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不能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不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下来了单位不去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劳动者能不能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不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能不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做工伤鉴定必须本人去用人单位能不能代替的问题。平常我们其实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什么人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有个别例外,如韩国民法规定,妻子可代亡夫继承公婆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继承是很普遍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继承人有先后顺序之分。在继承的类型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代位继承。这种情况发生在父母的子女先死亡,有其它直系亲属继承财产。那么,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什么人?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什么人?
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其实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其实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其实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其实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其实可以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死亡其实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其实可以是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其实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综上所述,根据代位继承的概念和内涵,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先于父母去世的子女。也就是说父母健在的,子女死亡,之后父母去世后,本应该属于子女的财产由其继承人代位继承。这里需要注意,代位继承有适用范围,不能用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上面,基本在法定继承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