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提审通知家里吗(刑事拘留后什么时间内提审?)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人员实施拘留措施之时,务必向被拘留者出示相应的拘留证,同时应于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
刑事拘留提审通知家里吗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人员实施拘留措施之时,务必向被拘留者出示相应的拘留证,同时应于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涉案被拘留者的直系亲属发出正式通知,且除非出现无法联系或涉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通知。因此,若被拘留者并不涉及以上所述情况,其家属理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接收到来自公安机关的提审通知。一、刑事拘留提审通知家里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人员实施拘留措施之时,务必向被拘留者出示相应的拘留证,同时应于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涉案被拘留者的直系亲属发出正式通知,且除非出现无法联系或涉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通知。因此,若被拘留者并不涉及以上所述情况,其家属理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接收到来自公安机关的提审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其实我们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其实我们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提审多少次
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同为刑事案件侦查机构,其中,检察院主要承担职务犯罪类案件的调查职能。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在程序上,检察院可进行多次传唤和拘传,具体次数并未明确限制,但须注意不得将其视为变相拘禁。
同时,传唤或拘传的时长也有严格要求,不得超过12个小时;若案件情况特殊且复杂,需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则传唤或拘传的时长不得超过24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其实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其实我们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其实可以口头传唤,但其实我们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其实我们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明确规范,当公安机关决定对特定人员采取拘留措施之际,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拘留证明文件,并在拘留行为执行完毕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以内,向涉案被拘留人士的直系亲属发布正式通知。在此期间,除非存在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涉嫌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形,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通知时间。因此,如果被拘留者不属于上述特殊情况,那么其家属其实我们应当能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接到来自公安机关的提审通知。
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查
被拘留了,不知道在哪个拘留地点,其实可以去当地的看守所接待处进行查询,也其实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直接进行查询,一般行政拘留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且在期间是其实可以和家人进行沟通的。一、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查?
不知道拘留人在哪个看守所其实可以去当地的看守所的接待处或者公安机关查询。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予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二、行政拘留有决定书还需要拘留证吗
这是必须的法律规定,应该是行政拘留通知书而不是拘留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其实我们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其实我们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其实我们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其实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1、行政拘留时,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拘留最长是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同的,一般行政拘留不会超过15天,但是刑事拘留最短是三天,最长不会超过37天,不是在拘留的期间发现当事人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犯罪,那当事人就会被及时移交到法院进行处理,最终的处罚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