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在什么情况下会逮捕(刑事拘留什么情况下转逮捕)
导读:通常而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可能转化为逮捕程序;但在特定情况下,可缩短至十四日内批准实施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组成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最长的...
刑事拘留在什么情况下会逮捕
导读:通常而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可能转化为逮捕程序;但在特定情况下,可缩短至十四日内批准实施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组成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最长的延期时间则可延伸至三十七日,其中还包括了七天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逮捕的法定时限。一、刑事拘留在什么情况下会逮捕
通常而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可能转化为逮捕程序;但在特定情况下,可缩短至十四日内批准实施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组成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最长的延期时间则可延伸至三十七日,其中还包括了七天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逮捕的法定时限。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在什么地方办取保
根据特定情境而定,若在刑事拘留期内需申办取保候审,则申请人应在各个阶段向相应机关提出申请。
首先,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其实我们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在诉讼程序进入到起诉阶段时,申请人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而到了审判环节,自然是向法院递交相关文件。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常规来说,在整整十个工作天数内,有可能将犯罪行为转换为刑事逮捕程序;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这个期限其实可以被压缩到短短的十四日之内来批准实行逮捕行动;而对那些具有流动作案、屡次违法和结伙共同犯罪特征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最长的期限甚至其实可以延伸到令人惊讶的三十七日之久,其中还包含了由检察院机构进行审查逮捕所需的法定七天时限。
刑事拘留什么情况下转逮捕
刑事拘留转逮捕需要满足三种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事实;第二个条件是刑罚条件;第三个条件是社会危险性条件,即行为人存在严重的社会危险性,全部满足的情况下行为人才会被逮捕,具体的刑事拘留什么情况下转逮捕的规定其实可以参考下文。一、刑事拘留什么情况下转逮捕?
拘留转逮捕的条件如下:
1、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其实我们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予以逮捕。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
2、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3、执行。将拘留证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另外,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予以配合。
4、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特殊情况除外。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其实我们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其实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其实我们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对于刑事拘留什么情况下转逮捕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处理,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都属于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都有着法定的适用条件。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其实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