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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农村产权流转监管细则出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导读:今日有消息指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规定。律图小编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

导读:今日有消息指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2024最新农村产权流转监管细则出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2024最新农村产权流转监管细则出台

导读:今日有消息指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规定。律图小编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今日有消息指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规定。律图小编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一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规定: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权属关系复杂,适用的规则也不同,《意见》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上进行了分类指导,旨在落实决策层提出的“三权分置”理论,防止农民因流转而失地。

近年来,随着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据农业部信息显示,这些服务平台主要有农村土(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两大类。据了解,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有800多个县(市)、13000多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林业系统成立了1200多家林权交易机构。到2014年10月底,全国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安徽、山东、成都、武汉、杭州、广州、昆明等11个省级或省会城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然而,由于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不平衡,其设立、运行、监管都有待规范。

最明显的就是交易机构定位模糊、市场定位不统一。现有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有的是企业性质,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设立在国土部门,有的在农业部门。业内不知道交易市场到底是以什么法人形式存在才合理,甚至还担心企业法人的服务机构为了赚钱会与农民争利,打击农民进场规范交易的积极性。

《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其实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其实可以是企业法人,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由当地政府审批。当地政府要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职责,负责对市场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管。此外,县、乡一级流转服务平台是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现阶段市场建设应以县域为主,确有需要的地方,其实可以设立覆盖地(市)乃至省(区、市)地域范围的市场,承担更大范围的信息整合发布和大额流转交易。

现在各地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积极性高涨,但总体而言是无序且盲目的。《意见》强调主要发展县一级的交易市场,也就是说原来打算在更高层面上建设交易市场的计划,需要停下来进一步斟酌。对于交易市场到底是以什么形式存在,也有了定论,只要是非盈利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都其实可以。

突出交易市场的公益性,意味着服务平台作为企业挣钱以后不能分红,但是现在交易市场没有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承担些社会责任是理所其实我们应当的,例如现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和武汉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等大型机构在这方面协调得就很好。至于各地的农村土(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多数组织形式都是事业单位,就更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此外,《意见》对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指出,交易品种将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

《意见》的安排实际上是对决策层提出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三权分置’理论的落实。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权属关系复杂,适用的规则也不同,所以《意见》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上进行了分类指导。这并不是说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流转,恰恰相反,中央还再三强调要重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但这里是指经营权的流转交易。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永远不可能交易,承包权现在也明确提出不在进场流转品种范围内,说明维护农民利益,防止他们在流转过程中失地是决策层推进改革的基础。

改革开放至今,除了所有权以外,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大部分时间是合二为一的,统称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以后,农民其实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经营,获得租金,同时又不用担忧失去对土地的承包关系,为土地在更大范围内优化流动配置和发挥作用拓展了巨大空间,也为形成多元化的农地经营模式创造了必要条件。


2024最新农村产权流转监管细则出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一.《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其实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视《土地管理法》和地方省份的有关规定来具体实施。总体而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土地所有权不得出让、抓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民以食为天,土地是我们粮食耕作的重要基地,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所在,合理规范利用土地,严格遵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华夏子孙才能在这片黄土上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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