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大罪么还是小罪(刑法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处罚是什么)
导读:在中国刑法中,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取决于案件情节的严重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犯罪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
开设赌场罪是大罪么还是小罪
导读:在中国刑法中,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取决于案件情节的严重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犯罪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五年至十年,并处罚金。情节的评估因素包括赌场规模、赌资金额、参与人数及社会影响等。情节越严重,罪行越重。一、开设赌场罪是大罪么还是小罪
关于开设赌场罪在我国《刑法》中的定罪量刑标准,其性质的大小须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审慎评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开设赌场的行为依法应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期的惩罚,并需同时缴纳罚金。倘若情节恶劣,则将面临从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样需缴纳罚金。因此,开设赌场罪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赌博活动的规模、涉案赌资的金额、参赌人员的数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若情节轻微,或许会被视为小罪行;反之,若情节严重,便有可能被判定为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是按流水还是获利
本罪中,关于定罪量刑的问题,既其实可以参照其收益数额进行判定,亦可依据赌资流量进行考量。凡具有以下任一情况者,皆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范畴内:
1.创设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创设赌博网站并将其供他人组织赌博使用的;
3.作为赌博网站代理人并接受投注的;
4.对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进行参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我国刑法制度下,关于开设赌场罪这一罪名,其具体的刑事量刑标准会因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相关规定,犯罪分子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然而,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刑期将升至五年以上乃至十年,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在对案件情节进行评估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赌场规模大小、涉案赌资数额、参赌人员数量以及该行为所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等等。这些因素的严重程度越高,犯罪行为的性质也就越恶劣,相应的刑罚也会更为严苛。
开设赌场罪巨大的怎么判
开设赌场罪巨大的一般会被按照加重的法定刑处罚的,即如果是行为人在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在客观上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的,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就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开设赌场罪巨大的怎么判的回答其实可以参考下文。一、开设赌场罪巨大的怎么判?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巨大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般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的法定刑罚分别有: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其实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
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其实我们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其实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其实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三、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条件;
2、构成赌博罪必须符合三种情况之一: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
值得注意的是,“聚众赌博”有特定的含义,并非所有的“聚众”赌博都属于此类。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聚众赌博”的情形主要有: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此外,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应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不构成赌博罪。这无疑是对于近年来新兴的网络赌博的一个严重打击,也是立法跟上时代发展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有赌博行为并不一定就是构成赌博罪,如果不入罪,也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由此,我国有相应地行政法规与之衔接。赌博行为严重但不构成犯罪的,往往会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开设赌场罪巨大的怎么判需要由人民法院结合行为人所实施的开设赌场的实际行为处理,如果是行为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此时就会被按照实际的情况定罪量刑。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