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疫情八项规定是什么)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处罚: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行为对于涉嫌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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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处罚: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行为对于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七条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
疫情八项规定是什么
疫情八项规定是:
一、是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唱高调、喊口号,搞文字抗疫、填表抗疫等。
三、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
四、是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和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哄抢疫情防控物资。
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正常经营。
六、是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七、是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八、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校内人员感染性疾病报告制度
校内人员感染性疾病报告制度如下:
一、学院指定专人为疫情报告人员,负责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需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课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学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预防交叉感染的发生,在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疫情安全管理与保密制度
1、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应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3、网络管理制定访问权限控制,专人负责密码管理,超级密码定期更换。
4、涉密信息须指定专人在专用机上处理,按密级要求采取相应加密措施并妥善处理存储介质的信息痕迹。
5、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应符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什么?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所出台的条例。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设置
保健教师是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疫情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
1、在园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总部疫情及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2、定期巡视全园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负责指导全园学生晨检。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同一个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3天内多名学生(5例以上)患病,有类似症状(发热、皮疹、黄疸等)或共同饮食、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2、园区现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幼儿园传染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3、当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呼吸急促、严重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集体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以最方便的通信方式向初中疫情报告人报告。
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的病因跟踪和报名制度。如果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的早期症状传染病患者的嫌疑、缺勤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幼儿园传染病报告人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调查,记录调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观察和询问早上到学校的每一名学生,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如果发现学生有感染症的初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和感染症患者,应及时通知幼儿园感染者,幼儿园感染者应进一步调查,确保感染者的早期发现、早期报告。
2、班主任和课程老师应密切关注本班学员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员,应了解学员的病情和可能的病因,如有疑问,应及时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学生的病情和可能原因,以便早期发现感染者。
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制度
法律分析: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一>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国务院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时限是
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乙类、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传染病上报后处理流程
接到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一级一级往上报告,需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一旦确定为传染病!
第一步:立即宣布疫区及疫区封锁。
第二步:医疗机构对病人、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第三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第四步: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第五步: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第六步: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可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七步:对尸体就近火化,或者深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疫情防控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需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1、服命令,听指挥。2、遇管控,须配合。3、如实报,早隔离。4、被隔离,不停薪。5、勿抬价,勿囤积。6、制售假,从重罚。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疫情报告制度?
(1)国家对动物疫情实行统一管理
《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要求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
除了法定的疫情公布机关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动物疫情。
(2)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动物疫情报告的具体做法
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了解疫情,掌握疫情,是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首要条件。尤其是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是有关决策机关掌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是决策机关准确地把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地进行决策,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
①疫情报告主体(报告义务人)
a.饲养、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b.动物疫病诊疗单位和个人;
c.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d.兽医科研、教学单位。
②动物疫情的分类报告制度
发现一类动物疫病或发现二、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时,必须立即报告。对于当地新发现的动物疫病或发现纳入国家扑灭计划的动物疫病,也必须立即报告。
对于二、三类动物疫病,在发现后按规定的限期内报告,一般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
③动物疫情报告程序
a.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人发现患有疫病或疑似疫病的动物,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b.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c.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疫区、调查疫源、确认疫病并按有关规定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抄送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④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因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在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着主要责任,他们应当在第一时间里全面了解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病情况。因此,各类疫情报告主体不论其级别多高,都必须按规定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疫情。
好了,今天关于“疫情报告有哪些规定 ”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疫情报告有哪些规定 ”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