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选举程序及流程(职代会表决要超过多少才通过)
职工代表选举程序及流程如下:1、制订选举方案。根据企业人数和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及名额分配方案,划分选区,制定选举办法。2、进行宣传和发动。企业工会应通过...
非常感谢大家对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 问题集合的贡献。我会努力给出简明扼要的回答,并根据需要提供一些具体实例来支持我的观点,希望这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职工代表选举程序及流程
职工代表选举程序及流程如下:
1、制订选举方案。根据企业人数和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及名额分配方案,划分选区,制定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和发动。企业工会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和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
3、酝酿职工代表候选人。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企业工会应组织职工以选区为单位,发扬民主,充分酝酿职工代表候选人。
4、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是不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是不是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工自治章程,带头履行公民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密切联系职工,及时向公司反映职工的合法意见和建议。
3、按时参加职工代表会,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
4、带头执行职工代表会决议,维护职工代表会议的权威。
5、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做好各项工作,动员职工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
职代会表决要超过多少才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才可以召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的比例是需要2/3的比例的,通过的协议需要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同意,才能有效通过。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
1、执行主席核对到会人数,宣布开会并致开幕词(简单说明职代会目的、意义,介绍本次会议中心议题和议程)。
2、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做工作报告(随机)。
3、专题议题(宣读提案、宣读决议草案)。
4、各代表团(组)分组讨论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对需要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汇总讨论意见和酝酿结果向主席团报告。
5、主席及副主席代表发表3分钟内的演讲。
6、选举职工主席、职工副主席人选等。
7、对大会的各项方案和决议、草案等进行审议或表决,形成决议(逐项进行)。
8、企事业有关负责人讲话,提出贯彻落实职代会精神的意见和要求(随机)。
9、宣布大会闭幕(致闭幕词)。
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职代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试行草案)
——XXXX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案
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企业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
制定出来的职代会各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
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
表活动制度、民主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
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
公司各项工作不断健康、有序的开展。
第一章 职工代表的产生
第三条:依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四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
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五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工程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
十。
第六条:女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条七条:职工代表与企业、事业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人事聘用关系,其代表资格
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应当依法补选。
第二章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TOBON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企业执行职工
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
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
复。
(4)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
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公司不得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
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
行职代会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
第三章 职代会的列席代表
第十条:职代会根据审议问题的需要,可邀请部分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的人数,
不得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第十一条: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如工
作需要,可聘请参加职代会的有关民主管理小组。
第十二条:列席代表可以是公司领导、中层干部、普通员工,也可以是本公司的职工家属
等。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
形成与修改事项。
第十四条:届期和每年召开次数。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领导、工会或1/3 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
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五条:会议议题。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
针对单位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第十六条: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
(1)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2)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中层干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议题;
(3)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
求意见;
(4)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预备会议程序:
(1)选举大会主席团;
(2)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
议;
(3)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4)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5)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1)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
(2)总经理做工作报告;必要时可由各部门负责人补充
(3)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
(4)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报告;
(5)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
(6)致闭幕词,大会结束。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
(1)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对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案
(2)交职工代表讨论;
(3)集中意见后进行修改;
(4)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5)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形成决议。
第五章提案审查处理制度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的重要问题,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和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征集题案的程序:
(1)在作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由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
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表;
(2)为征集提案创造条件,向职工宣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
(3)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
(4)送交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处理提案的程序是:
(1)由各代表团(组)进行提案初审,将有立案价值的上报工会和提案委员会
(2)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就提案是否符合政策法规、是否属于单位职权范围、是
否存在实施条件等方面审查,审查合格者即可立案;
(4)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对立案的提案进行归纳、分类、统计、登记,然后送交
领导班子处理,提案解答处理归了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
(5)对处理完毕的提案要通过专栏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工会或提案审
查工作委员会要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六章 专门小组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小组,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
机构。
第二十四条:会议制度。专门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遇有临时工作,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五条:研究制度。调查研究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除小组成员外,也可根据需要
吸收少量熟悉情况的职工代表参加。
第二十六条:检查监督制度。例行的检查监督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性的或临时的可随时
组织进行。
第七章 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十七条:为使我厂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及时有效的处理
需要职代会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以下简称:
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或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召集的会议,会议解决两方面的问
题:一是协商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二是协商处理职工代
表大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二十九条:审议(讨论)决定通过问题的职权和范围:
(1)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企业集体合同的修改补充和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行业保险方案、劳动安全保护措
施,规章制度等。
(2)部分社会福利的使用方案,其它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3)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处理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原则同意,又须补充、修改的
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4)讨论研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
有关民主管理工作的报告。
(5)总经理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6)属于上述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应尽可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处理。
第三十条: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
(1)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及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根据
职代会条例有关规定,由总经理提出,并提请各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或建议后,
送交工会办公室,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讨论通过。
(2)工会办公室在收到总经理提交的议案(草案)后,交相应的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讨论,在职代会联席会议召开前10 天左右发给职工代表组或职工代表
和专门工作小组长讨论,如议案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应发至厂属各科室、班组,
广泛收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职工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总经理或提出议
案的负责人(职能部门),根据职工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研究,形成进一步修改
议案,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3)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事项,由厂工会牵头,召集行政及有关方面人员,就授权
范围内的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议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4)总经理或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的议案,分别由总经理
或工会委员会提出,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或通过。
第三十一条: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主持人。
(1)职代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每次会议必
须有2/3 以上成员参加。
(2)职代会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厂工会委员会委员,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代表组长,
厂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小组长。
(3)为使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企业行
政负责人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4)职代会联席会议由厂工会委员会召集,厂工会主席主持。
第三十二条:召开联席会议的程序和原则:
(1)审议决定或通过议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联席会议实行
民主协商制。
(2)在召开联席会议时,总经理和工会任何一方不得动议未经会前确定的议题的临
时议案。
(3)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订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要
求,然后进行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4)联席会议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时,
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
(5)联席会议的意见与总经理和行政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做出决定,要尽
可能征得总经理或有关行政同意,报请总务或稽查部门协调,再根据协调情况
做出处理。
(6)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送交总经理,由总经理或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负
责落实,并由职工代表组长传达给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
(7)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由厂工会委员会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以予确认。
第三十三条:检查与实施
(1)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议案,各职工代表组必须步调一致,严格执行
和认真贯彻实施。
(2)针对有关问题形成的方案或决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实施。
(3)对协商一致形成的方案或决议的实施,由厂工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
并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施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对特殊性质的工作或临时性的重要任务,可设置单一性任务的临时机构(如评议
干部小组等)。
第三十五条:职工代表活动、民主管理制度将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厂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需作修改、补充,必须经厂职工代表大会
讨论通过。
第三十七条:如制度与上级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精神相违背,以上级法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以上仅供参考!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职权行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审议建议企业生产经营和重要改革方案的程序
1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重大决策意向后,工会发动群众讨论,收集对决策意向的意见和建议。
2行政在起草决策方案时,工会向行政领导反馈信息,并直接参与决策方案的制定。
3由职代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决策方案分类、分项进行审议,具体分析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出修改和完善决策的建议,并由职工代表在充分酝酿后在预备会期间进行初审。
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及行政有关部门作行政工作和有关专项决策意见的报告。工会主席或职代会有关专门小组负责人作预备会议初步审议和提出建议情况的说明。职工代表进行审议和讨论,并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
5在职代会审议建议的基础上,企业行政将决策方案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程序
1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2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发至职工代表手中征求意见。
3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集体合同草案文本进行修订。
4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工会代表就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过程,主要劳动标准条件的确立依据及各自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
5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6如集体合同草案未能通过,则应继续对合同草案进行修订。
三、查同意有关职工收入分配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程序
凡属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动安全与卫生等需集体协商的内容,由企业工会和行政进行人数对等的协商。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企业和工会代表分别就有关的协商内容作出说明。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在集体合同上签字。
凡其他内容按以下程序进行:
1董事会或总经理在提出方案之前,要与工会通报情况,工会主动参与并提出意见。
2方案(草案)形成后,交职代会所属有关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讨论、论证,并征求各层次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后反馈给行政领导。
3行政有关方面根据职工代表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并就草案内容及修改情况,向大会作出说明。
4代表团(组)长组织职工代表讨论;主席团汇集职工代表的审查意见,进行整理,然后向企业行政提出,并作进一步修改。
5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审查,进行表决。经职代会审查同意的方案,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公布实施,如被否决,不得公布实施。
6如果方案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被否决,企业行政可对原方案作进一步修改,然后提请职代会复议,或提交下次职代会审查。
7经职代会审查同意后的方案,如需修改,应经职代会讨论同意,或授权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但需向下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四、审议决定公益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程序
1根据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公益金使用情况,工会在上年度末前,向行政提出下年度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的建议。
2总经理根据工会的建议,结合企业财力情况,提出公益金使用的方案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意向,并反馈给企业工会,进一步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3行政有关部门,根据总经理和企业工会协商一致的意向,制定每个项目的具体方案(草案)。研究和制定方案时,应有企业工会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参加。
4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和有关职工代表对上述方案(草案)进行讨论,提出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总经理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提出正式方案。
5对修改后的方案,由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商定是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6在职工代表大会开会之前,企业工会将准备提请职代会审议决定的方案,发给职工代表,并给他们充分的时间去考虑,并征求所在单位职工的意见。
7由主管经理向职代会报告,经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在各方面意见基本达到一致时,再进行表决。
8企业有关部门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召开本部门职工代表会议或职工大会讨论落实。
9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情况有了变化,决定的项目需要调整时,属重大问题必须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问题可授权专门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10对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作出决定。总经理对职代会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如仍有不同意见,总经理应当按决定执行。
五?评议监督本公司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的程序
1工会制定民主评议管理人员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范围、评议方法、组织领导、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方案要提交企业党组织和董事长,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由企业党、政、工主要领导做好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思想动员工作,提高认识,排除各种思想障碍,端正评议态度。
3被评议管理人员作自我总结,然后按分管工作系统,向所在单位、部门的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企业领导向全体职工代表述职。
4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由厂职工代表评议,中层管理人员由本单位职工代表或职工评议。评议企业领导时,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
5对评议中职工提出的重要问题和有分歧的意见,要调查核实。
6评议监督专门工作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把职工和职工代表对管理人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综合评定,同时确定其测评等级。企业领导的评定意见,要交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
7采取民主生活会或个别谈话以及其他形式,将评议结果与被评议管理人员见面。应允许本人提出问题或不同意见。
8根据民主评议结果,提出对有关管理人员的奖惩、任免的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评议表。
9按被评议管理人员的评议范围,召开职工代表会议或职工大会,由评议监督专门工作小组公布评议结果。公布结果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利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六、选举职工董事、监事的程序
1按照职工董事、监事的数额和条件,由工会组织职工群众酝酿推荐候选人人选,提出建议名单。
2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党委审核。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办法,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及推荐经过,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产生。
4将选举结果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公布选举结果。
七、审议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程序
1企业领导每年两次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金额;开支是否符合制度;使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职代会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基层工会机关每周例会制度
部门管理人员例会每周举行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副主席及各部门主任级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为:
工会主席传达党委或上级工会有关文件,传达贯彻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精神;
各部门主任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工会主席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由工会主席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如何理解职工代表大会?
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是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接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集体所有制企业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他们具有不同程度的审议企业重大决策、评议监督选举企业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权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这种职工民主管理的最基本的组织,由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严格的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活动的指挥权;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时,必须由全体代表民主选举出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决定问题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它的工作机构是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收入分配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审议决定权;对行政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对厂长(经理)有推荐或选举权。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是什么?
一、组织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为一届,也可以与企业工会委员会的届期相一致。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须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上一级工会应派人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一般由企业工会主持。规模较大或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会和党政负责人。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2/3以上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就会议议程、企业工作报告等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凡经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要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认真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质量。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确定议题,这是保证职工代工代表大会质量的关键。
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业,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相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
二、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开展视察、检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
要对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整理、立案、落实、反馈等处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每年至少征集一次提案。提案的落实要责任到人,形成制度,并将提案和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并做到有人负责管理。
三、职工代表的产生及构成凡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以部门、班组为单位、按照职工代表的素质要求,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资格由企业工会或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进行审定。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一般按分公司、子公司、厂或车间、班组或若干班组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
可根据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和生产经营规模,通过地方工会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办法来规范职工代表的构成。一般来说,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的比例为职工总数的5%~30%。职工代表人数最少不得少于30人。代表构成比例为:直接从事生产、科研、营销的职工占代表总数应不少于60%,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不超过30%,企业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比例应不突破10%。青年职工、女职工和少数民族职工要有适当的比例。
四、会议时间的安排。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尽量安排在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之前和生产经营的淡季。股东会、董事会讨论的企业有关重大问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先行讨论审议,以决议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复议形式解决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的工作关系,股东会(董事会)可以否决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但须过半数(或超过2/3人数)方能否决。
五、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非公有制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活动的组织者,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三)督促行政和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职工代表提案;
(四)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六)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工作档案;
(七)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民主管理工作情况;
(八)组织开展职工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换届选举
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方法 :
(一)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在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的规定,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般要抓好制定选举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直接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成各代表团(组)等几个阶段的工作。
(1)制定选举方案。选举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举,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组织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
(3)酝酿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也可以自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然后通过协商,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参加选举的职工人数须超过所在选区职工总数的2/3以上,候选人须获得选区职工半数以上选票方能当选。大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职工代表大会(或厂工会),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二)企业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方法:
企业职工代表的选举方法一般是采用差额选举和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法。
(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单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不等额选举。选举职工代表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这样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使选举人在选举中有所选择,以把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选上去。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
(2)直接选举是指由选举人直接选出代表的一种选举方法。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职工代表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进行直接选举,把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和投票权落实到广大职工手中,由他们民主选举出自己信任的代表。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代表产生的程序企业职工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行使自身民主权利的过程。为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和产生出客观公正及符合要求的良好结果,就必须制订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程序和方法。只有程序、方法的科学及实施的规范有效,才能确保客观公正地产生出符合职工群众愿望的高素质的职工代表。
参考资料:
职工代表大会-百度百科
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的流程包括
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的流程包括如下:
1.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明确评估目标: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的目标和标准,例如会议程序是否规范、参会人员是否充分代表职工利益等。
制定评估方案:根据评估目标和标准,制定评估方案,包括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时间安排等。
收集相关资料:收集与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各种资料,如会议议程、演讲稿、会议记录等。
2.评估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和分析
开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获取代表对职工代表大会的看法和建议,收集大会的参会人员满意度、议题讨论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的数据。
收集会议材料:收集会议期间产生的各种材料,如会议记录、提案等。
整理和分析数据: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比如利用统计学方法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以及对会议材料进行归纳和总结。
3.评估结果的呈现和反馈
编撰评估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编写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报告,包括对大会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改进意见建议。
呈现评估结果:向相关部门或领导汇报评估结果,提供有关职工代表大会质量的数据和分析。
反馈和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建议,相关部门或领导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大会的质量。
4.持续监督和改进
建立监督机制:在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评估结果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改进。定期评估:定期对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评估,以持续改进大会的质量,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评估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其他注意事项
保障评估的独立性:评估人员应该具备独立的身份和观点,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保护调查对象的隐私:对于参与评估的职工代表,保护其个人信息和隐私。及时沟通和反馈:评估过程中应及时与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沟通反馈,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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