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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是什么(有人欢喜有人愁 关于年终奖你都知道多少)

一、年终奖是什么1、年终奖就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方式,法...

一、年终奖是什么1、年终奖就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用...更多年终奖是什么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年终奖是什么(有人欢喜有人愁 关于年终奖你都知道多少)

一、年终奖是什么

1、年终奖就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方式,法律无明确规定。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年终奖如何扣税

1.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上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年终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而进行单独纳税,而是应该把年终奖金收入除以十二个月所得到的数额,按照右侧按月换算之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规定的公式单独进行计算纳税。

2.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3.员工所获得的年终奖,乘以适当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就是年终奖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款。将年终奖的总收入除以十二个月所得到的数额,就可以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和年终奖时,应该以法定货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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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是什么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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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 这有人欢喜有人愁的事儿 你都知道多少?

当下正值春节前久,作为职场人士,最关心的莫过于自己的年终奖了。

有关年终奖的那些事儿,记者采访了重庆菲斯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李铮和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宏波律师,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年终奖发放标准是什么?

年终奖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唐宏波律师表示,年终奖是否必须发?标准是多少?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企业年终奖金发放进行特别定义,是否发年终奖以及发多少,这属于企业的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达成有关年终奖的约定,用人单位就应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等条件发放,不得克扣,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

至于谁有资格拿年终奖?李铮认为,一般来说,年终奖的发放与计算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用的规章制度发放。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如果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部分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

提前离职可拿年终奖吗?

李铮表示,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和离职员工一样,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未对年终奖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新进员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此外,重大失职后还能索要年终奖吗?对此,李铮说,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看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约定,有约定肯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同工同酬的原则,员工虽然有重大失职的事情,但也可主张年终奖。

但是,如果员工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所以在实操中,如果员工出现了重大失职,再主张年终奖的情况非常少。

每月扣工资年底发合理吗?

一些用人单位每月暂扣一定比例工资,到年底时作为年终奖一并发放,这种行为合理吗?李铮说,从法律角度来说,《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用人单位每月暂扣一定比例工资,到年底时作为年终奖一并发放,不合理更不合法。(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张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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