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刑事案件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地方案件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可以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

对于异地办理案件规定 的话题,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供相关的资讯和建议。

刑事案件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地方案件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刑事案件移交异地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可以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其家属。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通知其家属。

地方案件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可以异地审理,但是异地审理,是不能违背级别管辖的规定的,如果当事人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提出刑事上诉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一)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三)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四)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五)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六)海警部门管辖的海(岛屿)岸线以外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对于发生在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由公安机关管辖七)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毒品案件的异地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刑事案件可以异地立案吗

刑事案件不可以异地立案,刑事案件一般是由案发地司法机关管辖,被告人或者律师无权申请异地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远程管辖权的适用标准应当理解,远程管辖权的理由只有在案件涉及到那些确实或可能影响公平司法的特殊当事人时才构成。从司法实践看,司法机关难以保持中立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当事人是同级四个地方国家机关(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案件;这些担任领导职务的官员在地方司法机关的任免和财政供给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影响不言而喻。地方司法机关在查处此类人员职务犯罪时,不可避免地要承受压力或面临干扰和抵制。另一种是案件当事人是法官、检察官和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虽然在理论上,司法人员是正义的守护神,但是人,有情感和利益需要。前同事现在站在被告席上接受自己的审判,调查人员不可避免地没有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和困扰。事实上,不仅是职务犯罪,还有其他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当当事人是上述两类人员时,也需要适用不同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公安机关异地侦查规定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零九条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

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第三百一十一条对于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转递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三百一十二条对异地公安机关请求查询犯罪信息、资料的,协助查询的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查办,并有时反馈。

第三百一十五条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机关。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三百一十六条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的,协查地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七日内将协查结果通知请求协查的公安机关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协查结果通知请求协查的公安机关。

第三百一十七条需要异地办理查询、扣押或者冻结与犯罪有关的财物、文件的,执行人员应当持办案协作函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书,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协助执行

跨省案件警察处理时间要多久

跨省抓捕一般拘留十四日。但若犯罪嫌疑人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七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一般是三至七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警察办案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1、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等等。

警察办案期限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如果是治安事件一般是三十天,如果案情有些复杂办案期限是六十天。如果是刑事案件,侦查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延长二个月,在有些特殊情况下侦查期限还可以再次延长二个月。

公安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报案后,一般应当在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间规定如下:

1。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跨省案件警察处理时间要多久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开展查询、询问、辨认等侦查活动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的,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第三百四十七条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助的,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协作地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将前述法律手续传真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应当提供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请求协助开展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搜查证、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请求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立案决定书。

民事案件异地立案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

民事案件立案标准为: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检察院能不能异地受理案件

法律分析:可以。例如刑事案件异地审理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刑事案件是否异地审理,要由上级法院来指定。异地审理有效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试行)》

第三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所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需要异地审查的,可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指令异地审查。

第四条 申诉人可以向省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异地审查。

第五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拟提请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申诉人未提出申请的,应当征得申诉人同意。

第六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指令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书面报告,阐明理由并附相关材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将案件指令其他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同时通知管辖地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异地审查的,应当在十日以内通知管辖地省级人民检察院继续办理。

刑事案件移交异地公安机关(地方案件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好了,今天关于异地办理案件规定 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异地办理案件规定 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异地办理案件规定 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