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导读:挂牌期间,需明确委托事项、期限及挂牌价格。部分中介可能要求先行支付定金,但签订合同的未必是预定者,卖方应警惕。定金收取需谨慎,避免与中介发生纠纷。成交后,...
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导读:挂牌期间,需明确委托事项、期限及挂牌价格。部分中介可能要求先行支付定金,但签订合同的未必是预定者,卖方应警惕。定金收取需谨慎,避免与中介发生纠纷。成交后,定金转为佣金,否则可能因买方反悔导致无法收回定金。一、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在挂牌期间,务必清晰地阐述委托事项以及所设定的期限。通常情况下,卖方会选择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房屋出售信息的上架展示。除了需要明确标明挂牌价格之外,还需详细说明委托事项及临时挂牌的有效期限。
另外,部分中介机构可能会有先行支付定金预留房产以便后续操作的做法,但是最终签订合同的却未必一定为原先预定者;因此,在此方面,卖方同样需保持警惕。
2、对于收取的定金一事,需审慎对待。当中介机构匹配到适宜的购房者之后,将会与卖方展开关于房价的商讨工作。若卖方愿意接纳本次交易的条款,则可从经纪人手中接收定金款项。
然而,许多中介机构会主张暂时代管此笔定金,为此,卖方必须格外留意。待售房成交并将定金转化为佣金后自然无碍,惟恐买方因中途反悔导致卖方无法收回定金,此时将会陷入与中介机构的纠纷之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其实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卖二手房需要什么手续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所需的必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二手房买卖契约等。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步骤如下所示:
1.如何发布或者了解房源信息?
2.如何进行实地考察和挑选合适的房源?
3.买卖双方如何初步达成交易意愿并由买方支付定金?
4.如何进行深入谈判并签订正式的买卖协议?
5.买方应何时向卖方支付首次购房款项?
6.如何缴纳相关税费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买方应何时支付剩余购房款项?
8.最后,如何进行房屋交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其实我们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性质。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3、明确的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4、双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5、明确房产是否存在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问题。(6)物业费、水、电、燃气、暖气等费用是否交清楚。(7)明确是否涉及他人的户口有没有迁出。(8)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在二手房交易中因为是通过中介或者是个人,在诚信度上市UI打折的,所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是需要小心谨慎的,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
前期费用:是否结算清楚
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维修基金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其实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其实可以认为,卖方其实我们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E周刊-新房产2004楼市年鉴中国房产泡沫之争中国地产十大预言
生活费用
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一定要认真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
这种情况完全其实可以避免,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在交房当时,及时结清各项费用。
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我们的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也可选择某些银行与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可在费用最低的情况下解决上述问题。
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其实我们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其实我们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
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以上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的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还是需要您小心谨慎,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