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区是否一个物业(一般小区物业纠纷哪个部门管)
导读:在同一小区内,只能有一家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但该公司可将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具备资质的专业性服务企业执行,这种委托不等同于将整个管理区域交予他人。因此...
一个小区是否一个物业
导读:在同一小区内,只能有一家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但该公司可将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具备资质的专业性服务企业执行,这种委托不等同于将整个管理区域交予他人。因此,同一区域内,虽可委托专项服务,但不能由两家物业公司共同管理。一、一个小区是否一个物业
在同一小区内,仅允许存在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然而,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将其所负责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性服务企业来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委托行为不应等同于将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完全交予他人负责。因此,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尽管物业公司其实可以将某些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区域其实可以同时由两家物业公司共同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二、一个小区两个物业违法吗
若同一住宅区内有两家物业管理公司同时运作,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明文规定,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仅仅允许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进行全面、统一的物业管理工作。任何物业服务企业都不得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全套物业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或将整个物业服务工作拆分成若干部分,再分别转委托给不同的第三方。倘若违反上述规定,将会导致该住宅区内出现多个物业服务机构并存的现象,从而引发管理上的混乱无序,也会为广大业主带来诸多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因此,当您发现所在住宅区存在多家物业公司共同运营的情况时,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以切实维护您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其实我们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其实我们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个小区是否一个物业”,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一般小区物业纠纷哪个部门管
物业纠纷归当地房管局管,《物业管理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如果物业公司有违法行为,房管局其实我们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一、一般小区物业纠纷哪个部门管?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其实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物业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上,在物业纠纷中也不一定是物业公司的原因,像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或者业主对小区的共有部分私自占有等情形,若物业公司不能跟业主协商处理,也其实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