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有贷款没换完可以加名字吗(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导读: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时,可变更并增加借款人姓名,只需按原还款计划执行。新入职员工从第二个月起,应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金额为员工当月工资总额乘以当...
公积金有贷款没换完可以加名字吗
导读: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时,可变更并增加借款人姓名,只需按原还款计划执行。新入职员工从第二个月起,应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金额为员工当月工资总额乘以当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这样的规定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为新入职员工提供了必要的住房保障。一、公积金有贷款没换完其实可以加名字吗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偿清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进行相应变更并添加新的借款人姓名,只需按照原先的还款计划继续执行便可。新入职员工自其第二个月起即需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所缴纳的金额应等于该员工当月的工资总额乘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其实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公积金有贷款里面的余额其实可以提现么
公积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允许被提款使用的,前提就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标准:
首先,倘若您正在进行自用住房的购买、建设或翻新,抑或是大修行动,那么您就有机会提取公积金;
其次,离开工作岗位并达到离休或退休年龄的人士也有权申请提取公积金;
再次,如果一个人无法再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已经正式结束,同样其实可以提出提取公积金的请求;
另外,若您决定迁往海外居住,则相应的公积金亦可进行提取;
最后,无论是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还是利息,只要符合相关规定,都其实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当然,若您的房租费用超过了家庭收入规定的比例,您同样有权提出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有贷款没换完其实可以加名字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领证后,其实可以用公积金加入还款,这样的话,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不重要了。只要加入还款,就是父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公积金,那就要把买房钱的证据留好,一旦有离婚的时候其实可以证明当初买房时,你是出资了的。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领证后,其实可以用公积金加入还款,这样的话,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不重要了。只要加入还款,就是父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公积金,那就要把买房钱的证据留好,一旦有离婚的时候其实可以证明当初买房时,你是出资了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是其实可以增加名字的,但是要确定好所加名字的人和你的关系,这样相关部门会告知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去办理增加名字,增加完名字后房子就是两个人的了,两个人要共同还款,一起承担贷款,一单发生争执或者离婚,会进行房屋的平均分配。所以要考虑好了再去办理加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