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路上骨折赔偿有标准吗(去上班路上摔跤骨折算不算工伤)
导读:若您在通勤过程中遭遇非个人责任的交通意外,或涉及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铁路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可视为工伤。需经伤残鉴定后,享受相应工伤赔付,包括医疗、伙...
员工上班路上骨折赔偿有标准吗
导读:若您在通勤过程中遭遇非个人责任的交通意外,或涉及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铁路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可视为工伤。需经伤残鉴定后,享受相应工伤赔付,包括医疗、伙食、出行、工资和护理等费用。具体赔偿按伤残等级定,一级至十级分别对应27至7个月工资。一级至四级伤残者,还需共担医保费用,并有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原因或主要责任导致的骨折,则不属工伤范畴,无法获得补偿。一、员工上班路上骨折赔偿有标准吗
若您于职场所处之上下班通勤过程中,受遇到的并非个人主导责任的交通意外,又或是涉及到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运输及铁路方面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将被判定视为工伤待遇。然在此种情况下,您需通过相关部门对身体功能进行的伤残鉴定之后,方可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赔付标准。
具体来说,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出行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收入,同时还包括护理费用等。
其中,一级伤残者可获得相当于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赔偿,二级伤残者则可获得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直至四级伤残者可获得21个月的本人工资。对于五级伤残者,其可获得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者则可获得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至于七级伤残者,其可获得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者可获得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者可获得9个月的本人工资,最后,十级伤残者可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当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程度达到一级至四级时,用人单位与员工个人应以伤残津贴为基础,共同承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义务。
另外,还会有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然而,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或自身负有主要责任而引发的骨折事件,那么将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因此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七条
二、员工上班睡觉是否违反劳动法
对于员工上班睡觉是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这个问题,其实质上牵涉到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以及工作纪律等多个层面。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相关条款,在职员工必须在其工作期间内高效地完成分配给他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严格依循所在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行为,禁止实施任何与其工作职责不相干的行为活动。
其次,关于休息时间这一问题,同样是由劳动法明文规定的重要内容。
如果员工在已得到合法休息时间的情况下继续投入工作,抑或是违背了公司内部所设定的相关规定,那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上班路上骨折赔偿有标准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去上班路上摔跤骨折算不算工伤
去上班路上摔跤骨折是不算工伤的,一般在上下班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么是针对于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对于主责任和全责任不在自己,那么就其实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去上班路上摔跤骨折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工伤,如交通工具造成的按照工伤办理。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被鉴定人一寸彩照以及其他材料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具体详情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一般是在工作中所受到的伤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个人的原因而造成的意外受伤一般是不能按工伤来进行处理的,所以,工伤的认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工伤的赔偿只会给应该获得帮助的人,这也是为了保障到其他受害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