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有违约金吗(小区物业费违约金合法吗)
导读:物业费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可在合约中约定。违约金标准应合理,过高或过低可申请调整。若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小区物业费有违约金吗
导读:物业费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可在合约中约定。违约金标准应合理,过高或过低可申请调整。若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一、小区物业费有违约金吗
物业费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的物业管理合约中,双方可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若所定标准过高或是过低,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适度提高或者降低违约金额,但一般来讲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害额的30%。有的物业公司已与部分业主达成共识,如未能依约支付物业费用,则可能被强制收取额外百分比的物业费作为违约金。此项约定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拖欠以及延期缴纳物业费皆为不当行为。关键在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其实我们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其实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其实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其实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
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其实我们应当履行债务。
二、小区物业费是实缴还是预缴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取相应费用;若得到相关部批准后可进行预收款,其预收期限也不得超出六个月之久。
对于此项内容,若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向业主展示出政府行政部门所给予的合法批准文件,则此类预收款要求应被视为非法行为予以拒绝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其实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其实我们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
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关于物业费违约金所涉及的法律效力问题,值得关注的是,相关当事人其实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商议和确定。而在约定违约金时,需要坚持合理性原则,既不能过高也不宜过低,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进行适度调整。如果有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物业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则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收取相应比例的违约金。在此过程中,各方其实我们应当以友好、理性的态度进行沟通与协商,共同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
小区物业费违约金合法吗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约定本身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违约方不申请调减违约金,那么应该按约定的标准主张,不作调整。请求调减,才可能会支持。物业服务合同是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议定立的,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小区物业费违约金合法吗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约定本身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违约方不申请调减违约金,那么应该按约定的标准主张,不作调整。请求调减,才可能会支持。物业服务合同是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议定立的,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物业服务有瑕疵,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承担物业费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仅适用于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且只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法律规定有违约金时才能适用。基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物业管理混乱、房屋漏水问题严重,瑕疵履行是债务人有积极的不完全履行行为,只是由于债务人履行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故可称为积极的债务违反。瑕疵能补正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受领迟延责任。
《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合同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物业合同要求物业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导致物业管理混乱,房屋漏水严重,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在收取物业费时并未提供对等的物业服务义务,其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因此,对存在瑕疵的物业服务,作为物业公司一方是无权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的。
2.物业公司供有瑕疵的物业服务后,业主应承担部分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对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是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义务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小区内的秩序、卫生、安全进行维护和管理,对建筑物、公共设施、绿化进行养护和维修、对业主进行其他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用既是对其履行义务的对价报酬,也是保障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收入来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其实可以看出,单个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具有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这类合同具有个体性、相对性、特定性特点。同时,按照该类合同而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服务行为、履行的义务,相应也具有直接性和特定性。物业企业和每个业主签订的合同都是一对一的,业主其实可以从维护私人的利益角度出发提出抗辩理由。
综上所述,有些物业公司和业主签了协议如果没能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的,那么会多收取规定百分比的物业费作为违约金,这个规定约束了物业和业主双方,毕竟拒交和延期交纳物业费都是不对,最主要的还是要物业和业主双方能够和平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