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不是一定要辞职才能拿到钱(工伤鉴定十级是辞职才拿到钱吗)
导读:工伤赔偿并非必须在离职后才能取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因伤情而异,未受伤员工复工后即可全额支付;轻至重伤者需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结算,包括伤残补助金及1至4级伤者...
工伤赔偿是不是一定要辞职才能拿到钱
导读:工伤赔偿并非必须在离职后才能取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因伤情而异,未受伤员工复工后即可全额支付;轻至重伤者需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结算,包括伤残补助金及1至4级伤者的伤残津贴申请;离职时,5至10级伤者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与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依当地法规确定。因此,工伤赔偿的取得与离职状态并非必然关联。一、工伤赔偿是不是一定要辞职才能拿到钱?
在涉及到工伤赔偿方面,并无强制性的要求让员工辞去现有职务。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将根据不同阶段呈现出各类差异化的利益标准,若员工未遭到任何损伤,他们便可在重新投入工作之后即可获得全额支付;
然而,如果曾遭受过轻度至重度的伤害,那就需要在劳动能力评估结果公布后立即进行工资结算,这包括了根据受伤程度所发放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以及对于1至4级受伤者而言,申请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手续也需要在此期间完成;而在离职之际,被认定为5至10级别受害者的员工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的支付,具体金额则将依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是按社保基数赔偿吗
依据社会保险基数进行支付吗?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设定并非仅依照社会保险基础水平,而是与伤员当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相挂钩、同时也需综合考虑病患住院时间长短、医疗期限以及所产生之医疗费用。
具体来说,其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其次是依据住院天数及协议内医院规定伙食标准而核定的伙食补助费用;
再次是伤员在就医期间所享受的福利工资待遇,即“医疗期工资”,其具体计算方法为本次治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所处医疗期;除此之外,还有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特定补偿款项,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金额等于生前月工资乘以其实我们应当补偿月份数目;同样地,对于一些可能因伤残等级较高而需要施行的疗法,其相应的医疗补助金也会根据伤残级别进行确定;
最后,还有按照病残等级来决定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加以补充。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我国法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于工伤赔偿事宜,其并非必然在劳动者离职之后才能获得相应补偿。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而有所差异,对于那些并无明显伤害症状的劳动者而言,他们在恢复工作岗位之后便可立即得到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然而,对于那些受到轻伤、中度伤害以及重度伤害的劳动者来说,他们需要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方可进行结算,其中包括伤残补助金以及针对1至4级伤害等级劳动者的伤残津贴申请等相关费用;至于在劳动者离职之时,5至10级伤害等级的劳动者则其实可以享受到一次性的工伤医疗与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将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予以确定。因此,我们其实可以明确地指出,工伤赔偿的获取与劳动者是否处于离职状态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工伤鉴定十级是辞职才拿到钱吗
工伤鉴定十级不需要辞职后拿到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工伤鉴定,并根据工伤等级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在对赔偿情况进行确定后其实可以获得赔偿。一、工伤鉴定十级是辞职才拿到钱吗?
工伤鉴定后不需辞职就能拿到赔偿金,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么直接和单位协商或者去仲裁委起诉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仲裁时间30-45;如果单位有缴纳是社保,鉴定结果出来15天之后去社保局申请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大概一个月左右会出来第一笔赔偿具体以社保局的办公时间为准;之后你离职其实可以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最后一笔是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三、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工伤鉴定的程序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事故后,其实我们应当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在工伤鉴定机构作出具体的鉴定标准后其实可以获得工伤伤残赔偿,具体情况其实我们应当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