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伤保险如何打官司(打官司有哪些风险)
导读:在面对此类问题时,我们的建议您首先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完成工伤鉴定流程,准备相关资料并规范填写申请书。若被确认为工伤但单位拒绝赔偿,可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没有工伤保险如何打官司
导读:在面对此类问题时,我们的建议您首先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完成工伤鉴定流程,准备相关资料并规范填写申请书。若被确认为工伤但单位拒绝赔偿,可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非起诉状。一、没有工伤保险如何打官司
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首先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完成工伤鉴定的相关手续。整个流程中,您将需要根据社保局所要求提供的各类关键资料来完善自己的准备工作,同时还需按照规范完成工伤鉴定申请书的填写。若最终被确认为工伤事故,但用人单位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那么您其实可以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撰写的是仲裁申请书,而非起诉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做伤残鉴定
在未取得工伤确认证明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只不过此鉴定并非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运作,而将其委托至合法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执行。
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所明确的规定,如司法鉴定机构作出接受委任的决定,应于委托人签署司法鉴定委托书后正式生效。这份司法鉴定委托书应该明确地列出委托方详细信息、鉴定机构信息、委托鉴定事项、关于是否需要重新鉴定的考虑、委托鉴定行为的具体用途、与其相关的基本案件事实、所需提供以及退还之鉴定材料、鉴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等重要信息,同时还应包括鉴定时限细节、鉴定费用以及收取方式、双方权益义务等其他必要事宜的约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其实我们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其实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其实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在面临这些复杂的问题时,我们强烈推荐您首要步骤是去到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评估手续,收集详尽的资料以及准确无误地填写申请表。倘若当事人不幸地被确认为因工受伤,然而其单位却作出拒绝赔偿的决定,那么他们其实可以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的仲裁申请,而不是直接提起诉讼。
打官司有哪些风险
1、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2、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3、诉讼请求不当。该风险书提示:“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4、逾期改变诉讼请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发生纠纷时到法院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在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风险意识不够,造成被动,甚至败诉的风险,现在律图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打官司的风险,帮助你尽可能的维护合法利益。
1、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下列诉讼时效为一年:1延付或拒付租金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4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但其实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
2、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整,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自动放弃而得不到审理的风险,诉讼请求 的放弃、变更、增加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会导致放弃权利的风险。
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除举证责任倒置外,当事人应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4、超过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否则不被法院认定,继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5、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的风险。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如果是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须经该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的大使馆认证,否则证据无效。提供证人证言的,该证人最好能亲自出庭。
6、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其实我们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提供原始证据确有困难的,可提供经法院审核无异的复制品或复制件,否则证据提供方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7、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上诉,未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或确有困难,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或申请未获批准,又未足额交纳的,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8、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或因客观原因法院调查不到,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9、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 。申请评估、鉴定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申请,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风风险。
10、开庭时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当事人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
11、一方下落不明的风险。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另一方下落不明的,会导致审理的时间过长,不能尽快结案的风险,判决生效后,被能顺利执行的风险,以致预交的诉讼费不能退还的风险。
12、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起诉前,应初步了解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一贫如洗,即便胜诉后,损了夫人又折兵,赢了官司输了钱,另起诉前后如果对方有防备,应积极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保全应确保对方有相当的财产,否则不但保全没有效果,而且连保全费都不能退还。
13、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对方不按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超过时效且无正当事由的,申请人将丧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除非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由审判庭移交执行庭执行。
14、未在时限内申请再审的风险。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除外,当事人在二年内未提出申请再审的,再审申请就不予受理。
15、随意索赔、漫天要价的风险。在执业中,笔者遇到过不少法律求助者问官司能打赢几成,有的狮子大开口,满足不了期望值就很有霸气的要另请“高明”,于是到处咨询,费尽周折,找到一位讲得头头是道,为迎合当事人做得很靠谱的且收费又不是很高的律师,殊不知官司打下来啊“离题万里”,诉讼成本极高,如只能主张30000元的赔偿,却主张了100000元,就多交了70%的诉讼费,影响了赢官司的效果,如找代理人理论,往往得到的答复是拿多少钱办多少事,或者说对方关系硬,没办法。
打官司无非是想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或争取更多的利益。而打官司过程中的风险却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不利,因此需要先进行了解后,才能有办法来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是你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些风险的话,我们的建议先咨询一下律图的在线律师,听听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