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预售合同会失效吗(未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导读: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的效力,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若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未取得预售许可,合同应无效。二是若开发商在诉讼前已取得预售许可,则合同有效。这取决于开发...
买房的预售合同会失效吗
导读: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的效力,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若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未取得预售许可,合同应无效。二是若开发商在诉讼前已取得预售许可,则合同有效。这取决于开发商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了必要的许可证明。一、买房的预售合同会失效吗?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效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层面:
首先,若开发商在达成该销售协议时并未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其实我们应当被判定为无效;但如果开发商是在诉讼行为发生之前已经成功获取了这一许可证,则其实可以认为该房屋预售合同具备法律有效性。
《最高法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其实我们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其实可以认定有效。
二、买房的押金能退吗
关于支付房屋购置款项时所付押金的退还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此笔押金具备定金的性质,那么其将无法被全额退还。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定金是指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以确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金额或带有定金字样的支付凭证。当债务人为履行还款义务时,所支付的定金应折算为实际价格或者归还;而在另一方面,如出现了任意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则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进行惩罚。在此背景下,购房定金既属于实施购房合约的担保手段之一,同时也是预先设定购房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其实我们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其实我们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未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一、未预售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预售合同无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所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预售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