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能否申请医疗补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
导读:如果不能认定为职业病,就无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如果已经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并且符合规定,其实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应由第三方承...
非工伤能否申请医疗补助
导读:如果不能认定为职业病,就无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如果已经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并且符合规定,其实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如果第三方未支付或身份不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先垫付,然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我们的建议积极敦促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责任鉴定书,根据鉴定结论和责任书要求对方赔偿,或选择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一、非工伤能否申请医疗补助
若未能被认定为职业病,无法享有基于劳动关系的工伤医疗待遇。
然而,假设您已经按照法规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没有出现《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畴的情况,那么,您将具有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的资格,这种状况其实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理赔申请实现。在医疗费用的问题上,若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但第三方未能支付或无法确定其身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先期垫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完成先行垫付之后,具有向第三方寻求偿还的权力。在此过程中,我们的建议您积极地敦促此类负责处理的政府部门或单位出具相应的责任鉴定书。
根据权威的鉴定结论以及责任书的内容,您其实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此外,也其实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审判机关提起诉讼,以索要属于自己的合理赔偿金额。
《社保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其实我们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其实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其实我们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二、非工伤死亡赔偿计算方式有哪些
非因公伤亡的赔偿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是丧葬费用,该项费用将参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其次是一次性的抚恤金,如果其直系亲属有一人需要照顾的话,一般会给予死者生前工资数额的6个月作为补偿;若是存在两位以上的需要抚养的直系亲属,那么抚恤金将提高到死者生前工资数额的9个月;若需抚养的直系亲属达到三位及以上,则抚恤金额上限为死者生前工资数额的12个月。
此外,还有对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因为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由于工作耽误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这些都应该由赔偿责任人进行赔偿。对于那些因受伤而导致生活需求增加的受害人,他们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由于失去劳动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用,以及由于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同样应由赔偿责任人承担。当受害人不幸离世时,除了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款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赔偿责任人还应对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以及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具体来说,丧葬费用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总计为六个月的总额。
至于死亡赔偿金,它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确定,并按照二十年来计算。但是,如果受害人超过六十周岁,那么他/她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如果受害人年满七十五周岁,那么他/她的赔偿年限将会缩短至五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其实我们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其实我们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
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实行定额补助,即每年给予一定量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日常开支。除此之外,财政还有各种卫生专项资金拨款,用于医疗机构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但这些专项资金不是每年都有。各地区也存在差异。一、什么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其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二是对其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四是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五是鼓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实可以申请补助吗
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实行定额补助,即每年给予一定量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日常开支。除此之外,财政还有各种卫生专项资金拨款,用于医疗机构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但这些专项资金不是每年都有。各地区也存在差异。
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什么发票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我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医疗收费票据。
相关的政策依据如下。按照我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规定:“ 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七条规定:“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其实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医疗收费票据种类,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八条规定:“医疗收费票据一般应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确定具体联次。医疗收费票据的规格、式样等由财政部商卫生部统一制定。”
小编做了回答。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使得人民受惠。申请补助也是对非营利性机构的支持和鼓励,同时也是肯定。肯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医疗事业作出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