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债权债务

地役权可以不登记吗(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导读:地役权的设定不必须登记,但未登记难以对抗第三方。登记效力为对抗,非生效为主。地役权自合同签订时生效,不依赖登记。未经登记,对第三方无效。登记需双方自愿申请...

导读:地役权的设定不必须登记,但未登记难以对抗第三方。登记效力为对抗,非生效为主。地役权自合同签订时生效,不依赖登记。未...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地役权可以不登记吗(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地役权可以不登记吗

导读:地役权的设定不必须登记,但未登记难以对抗第三方。登记效力为对抗,非生效为主。地役权自合同签订时生效,不依赖登记。未经登记,对第三方无效。登记需双方自愿申请,提交地役权合同。

一、地役权其实可以不登记吗

地役权的设定并非必须经过登记手续方可成立,然而若未完成此项程序则难以对抗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地役权的登记效力是采登记对抗制度,而非登记生效制度为主导。

具体来说,地役权自其相关合同签订之日起即生效,而非完全依赖于登记手续的完成与否。换言之,如若未经登记,该地役权将无法对第三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此外,地役权的登记过程需由双方共同自愿提出申请,同时还需提交相关的地役权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其实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八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1.关于双方的设立路径,存在显著差异。相邻关系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法定权益;反之,地役权主要依赖于各方当事人通过签署契约而得以确立。

2.若其中任一方权益遭受伤害,他们所能求助的救济方式也各不相同。针对相邻关系受损的情形,通常我们会发起涉及所有权行使阻碍的诉讼;

然而,地役权遭遇破坏之后,受害者有权直接启动地役权受损失的赔偿请求诉讼。

3.针对所能够带给使用者的利益层面,两者也有明显区别。此处所提及的相邻权,特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者在处理相关相邻关系时所拥有的权益。详细而言,在同处于互挨互靠状态之下的房地产的所有人与使用者之间,不论是哪一方为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均有权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一定程度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相邻权。实际上,以上这种相邻权形象地展现了所有权在某种程度上的限制以及延伸。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地役权可以不登记吗(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1、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2、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其实我们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成立的,附着在当事人不动产上面的权利。实践中约定好了地役权之后,要办理一个登记,而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事项了。那究竟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其实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2、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其实我们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4、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

5、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6、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其实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

7、地役权登记后,其实我们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书,将地役权情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

8、虽然地役权的初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地役权人有什么权利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其实我们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其实我们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主要就是上述八方面的,此时还需要当事人将签订好的地役权合同提交给相关的登记部门。当然,作为其中的地役权人,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但同时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也不少。


地役权可以不登记吗(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地役权可以不登记吗相关拓展阅读

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 导读:地役权的设定不必须登记,但未登记难以对抗第三方。登记效力为对抗,非生效为主。地役权自合同签订时生效,不依赖登记。未经登记,对第三方无效。登记需双方自愿申请...更多地役权可以不登记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