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保险的还能打官司吗(打官司有哪些风险)
导读:缴纳工伤保险后,员工仍有权进行诉讼维权。如对工伤保险待遇有疑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涉及劳动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有异...
有工伤保险的还能打官司吗
导读:缴纳工伤保险后,员工仍有权进行诉讼维权。如对工伤保险待遇有疑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涉及劳动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向法院上诉。一、有工伤保险的还能打官司吗
当事人有权进行诉讼活动。在相关工伤事故赔偿事件发生之后,倘若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数额存有疑问,他们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此外,当工伤赔偿事件涉及到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争议时,受伤员工及其家属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而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者,同样拥有向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有工伤认定的退休职工要赔吗
对于存在工伤情况的员工在退休之时并不会得到任何经济性的补偿金。
然而,对于一级至四级的工伤员工来说,若其退休之后所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比他们之前受领的伤残津贴低的话,这部分差额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予以补足。通常来说,男性员工在年满60周岁以后,女性员工则需年满50周岁方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打官司有哪些风险
1、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2、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3、诉讼请求不当。该风险书提示:“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4、逾期改变诉讼请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发生纠纷时到法院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在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风险意识不够,造成被动,甚至败诉的风险,现在律图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打官司的风险,帮助你尽可能的维护合法利益。
1、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但下列诉讼时效为一年:1延付或拒付租金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4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但其实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
2、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整,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自动放弃而得不到审理的风险,诉讼请求 的放弃、变更、增加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会导致放弃权利的风险。
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除举证责任倒置外,当事人应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4、超过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否则不被法院认定,继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5、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的风险。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如果是在境外形成的,还应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须经该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的大使馆认证,否则证据无效。提供证人证言的,该证人最好能亲自出庭。
6、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其实我们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提供原始证据确有困难的,可提供经法院审核无异的复制品或复制件,否则证据提供方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7、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上诉,未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或确有困难,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或申请未获批准,又未足额交纳的,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8、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或因客观原因法院调查不到,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9、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 。申请评估、鉴定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申请,将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风风险。
10、开庭时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当事人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被告承担缺席判决的后果。
11、一方下落不明的风险。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另一方下落不明的,会导致审理的时间过长,不能尽快结案的风险,判决生效后,被能顺利执行的风险,以致预交的诉讼费不能退还的风险。
12、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起诉前,应初步了解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一贫如洗,即便胜诉后,损了夫人又折兵,赢了官司输了钱,另起诉前后如果对方有防备,应积极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保全应确保对方有相当的财产,否则不但保全没有效果,而且连保全费都不能退还。
13、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对方不按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超过时效且无正当事由的,申请人将丧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除非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由审判庭移交执行庭执行。
14、未在时限内申请再审的风险。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除外,当事人在二年内未提出申请再审的,再审申请就不予受理。
15、随意索赔、漫天要价的风险。在执业中,笔者遇到过不少法律求助者问官司能打赢几成,有的狮子大开口,满足不了期望值就很有霸气的要另请“高明”,于是到处咨询,费尽周折,找到一位讲得头头是道,为迎合当事人做得很靠谱的且收费又不是很高的律师,殊不知官司打下来啊“离题万里”,诉讼成本极高,如只能主张30000元的赔偿,却主张了100000元,就多交了70%的诉讼费,影响了赢官司的效果,如找代理人理论,往往得到的答复是拿多少钱办多少事,或者说对方关系硬,没办法。
打官司无非是想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或争取更多的利益。而打官司过程中的风险却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不利,因此需要先进行了解后,才能有办法来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是你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些风险的话,我们的建议先咨询一下律图的在线律师,听听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