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屋租赁没有合同怎么办(城中村居委会管理出租房纠纷吗?)
导读:在租赁房屋未签订合同时,我们的建议先与房东友好协商补签合同。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如仍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
城中村房屋租赁没有合同怎么办
导读:在租赁房屋未签订合同时,我们的建议先与房东友好协商补签合同。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如仍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应书面确认,未确认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但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租赁期限。一、城中村房屋租赁没有合同怎么办
若在租赁房屋过程中并无签订合同,我们的建议首先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补充订立相关合同;如双方未能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可寻求相关机构或组织的调解帮助;若均未能获得满意解决方案,最终亦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租赁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者,原则上都应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然而,如当事人未按照此种方式操作,从而导致租赁期限无法确定时,通常会被视作不定期租赁关系加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城中村宅基地其实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依据现行规定,宅基地上的住房无法顺利申办房产证书。所谓宅基地上的住宅,实际上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建筑物,由于该类建筑并未如期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因此,它所附带的所有权凭证并非由国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而仅仅为乡镇政府或者村级组织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宅基地上的住房流转与置换也面临着诸多限制条件,这主要是因为这类房产虽然具备了常规商品房的使用功能,然而其法律属性却并未得到充分体现,换句话说,它们不能被划归为商品房类别,自然也就无法取得普遍意义上的房产证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实我们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作为餐饮业的经营者和承租人,依法负有办理经营餐饮的各项政府许可手续和证照,原告以无法通过环评手续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原告不服继续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案情简介
原告是一家餐饮公司,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用被告的城中村房屋经营饮食业务。合同签订后,被告交付房屋给予原告,原告一边经营一边办理证照。岂料房屋未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以及油烟排放检测,原告无法首次获得环保部门的审批。原告以未能办理证照,合同目的未达到为由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办案思路及心得
被告委托本所律师应诉。接案后,本所律师依据法律和租赁合同认为,合同并未约定被告有办证的责任和义务,原告作为多年餐饮业经营者,理应知晓办证程序和要求,且合同目的落空并非合同解除的约定理由,被告并无违约行为。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作为餐饮业的经营者和承租人,依法负有办理经营餐饮的各项政府许可手续和证照,故办证义务主要属于原告,被告作为出租方负有配合义务,此点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约定明确,原告以无法通过环评手续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原告不服继续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