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导读:原租赁协议解除后,转租协议失去法律基础而失效。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仍可转租,原租赁协议继续有效。若租赁财产受损,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转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原租赁合同解除
导读:原租赁协议解除后,转租协议失去法律基础而失效。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仍可转租,原租赁协议继续有效。若租赁财产受损,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转租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出租人的同意与否。一、原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效力会怎么样呢
在租赁契约解除之后,承租人亦失去了对该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租赁权益。相应地,原订的转租协议也因其原本赖以为生的法律基础被破坏而无法维持。然而,若承租方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依然有权将租赁财产转租予他方。
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最初设定的租赁契约仍然保留其效力;但当租赁财产遭受第三者损害时,承租方应负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其实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二、原租赁合同基础上续签,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当住房租赁合约期满之际,若能在原先签署之合同基础上继续签订并具有合法效力,则无疑是最为便捷且稳妥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原有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补充及注释(特别是租赁期相关条款),便可视为由双方共同再次达成一份新订的租赁协议,同样具备相应的法律效果和约束力。
然而,务必引起重视的是,在以原合同为依托进行续约的过程中,任何针对原合同所作出的改动或附加注释,都应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且得到明确无误的确认,从而避免在后续履约过程中引发不可避免的纷争和误解。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在原租赁协议被依法解除之后,转租协议失去了其所依据的法理基础而自动失效。然而,由过出租房人同意之后,承租人仍旧具备转租的资格,由此原租赁协议仍然保持其有效性与合法性。倘若在这种情况下租赁财产遭受损失,则其实我们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转租协议的法律效应深远地受到出租人是否同意的影响。
原租赁合同无效转租有效吗
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效力其实我们应当分别审查,即分别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各自审查。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必然无效。一、原租赁合同无效转租有效吗
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效力其实我们应当分别审查,即分别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各自审查。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其实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赁合同未约定转租其实可以转租吗
1、租赁合同规定转租要得到房东的同意,因为是权利义务主体变更也就是债权主体变更要得到债权人认可否则无效。但由于合同没有直接规定,所以只能要求转租方放弃转租或直接解除合同。因转租方方面产生房屋损失赔偿问题有原租赁方承担。
2、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其实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该条款仅仅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合同的解除权。在法理上,转租合同的效力不以出租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转租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受原租赁合同的制约。
依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效力其实我们应当分别审查,即分别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各自审查。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必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