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工伤中护理费如何计算)
导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工伤护理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导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发生工伤,需要在医院治疗,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在医院治疗的过程当中,可能很多劳动者比较担心自己在医院当中的一些费用是否其实可以进行报销。实际上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进行报销的,其中包括工伤护理费,那么。工伤护理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工伤护理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伤生活护理费计算标准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其实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二、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护理费用,具体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有的当事人可能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那么这种完全不能自理和普通的情况就会区别进行的对待。具体的也给大家介绍了。
工伤中护理费如何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一、工伤中护理费如何计算
(一)、不构成护理依赖的情况下,护理费的计算依据:
护理费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身体受到损害,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受伤致残后一定程度上生活依赖护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即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其实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其实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的赔偿涉及到的根本问题是人身损害后暂时或一段时间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问题,正确合理地确定生活能力的丧失程度和期限是确认赔偿费的关键。人身损伤后伤者本人的生活能力能否自理、是否需要他人帮助,应通过其对护理依赖的程度来判断。所谓护理依赖程度,是指因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依赖他人护理的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项:一是进食;二是翻身;三是大小便;四是穿衣、洗澡;五是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为完全护理依赖,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为大部分护理依赖,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为部分护理依赖,对于完全护理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其实我们应当给予护理费,部分依赖者其实可以给予护理费。
需要注意的问题:
1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定残后如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其实可以主张护理费,这和以前是不同的。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伤者的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再根据护理级别确定护理费用。而护理级别的确定,有人我们的建议采用鉴定的方式。
2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处所谓“无收入”,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其他未参加工作的16岁以下的少年,以及乡村已达劳动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如确需二人或以上,则需要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或通过鉴定的方式加以确定。
(二)、构成护理依赖的情况下,护理费的计算依据:
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依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受害人致残后,赔偿义务人要承担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责任,因此,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二、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其实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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