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但医疗期未完该如何处理(在规定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满时如何处理?)
导读:在劳动合同到期且劳动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按劳动者工龄确定,非康复时间。期满后,续签或终止需协商。若劳动者治疗...
合同到期但医疗期未完该如何处理
导读:在劳动合同到期且劳动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按劳动者工龄确定,非康复时间。期满后,续签或终止需协商。若劳动者治疗未完,单位可暂不续签;若已康复,续签与否考虑劳动者符合条件、工作表现及经济补偿,后者以累计服务年限计,月薪超过三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有特殊规定。经济补偿金额根据累计年限和月薪计算,上限为12年。一、合同到期但医疗期未完该如何处理
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刻,劳动者正处于法定医疗期限内,用人单位须尊重法律规定,坚决不得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依照现行的法规,这种情况下应将劳动合同持续顺延至医疗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值得关注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医疗期”并非针对患者身体恢复状况所需的时间,而是根据劳动者的工龄,瘫痪在床或者负伤承受治疗的职工依法享受的停工休息并领取病假工资的期限。
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关于续签与否的决策环节,则需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在充分协商之后共同商讨确定何去何从。
具体而言,分为以下两个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医疗期满之际,劳动者的治疗尚未彻底完成,续签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恢复到足以胜任新的劳动工作的状态,然而由于劳动者正在接受治疗,尚无法履行新的一期劳动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不予继续续签合同,等待劳动者康复后再行商议后续事宜。
第二种情况,若医疗期满之际,劳动者已完全康复,劳动合同正式终止此后,是否续签取决于多种复杂因素的综合考虑,如:
(1)若劳动者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诸多条件,同时又主动提出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此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毫不犹豫地与该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并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应资格条件,此时用人单位依然享有选择性权衡,但是在决定不再续签之时,仍然需要对劳动者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费用。
换句话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并非单个劳动期限的长短,而是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累计年限为基础,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基准规范,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款项。
此外,劳动者的月薪若是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此时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将会依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核算为准,支付年限最大限制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这里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所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合同到期但医疗期未到期应该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劳动者身处医疗期内,则雇主授权不得在此之时解除劳动合约,应顺延合约期限直至医疗期终结。
所谓医疗期之定义,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劳动者患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之际,可依其工龄状况,合法享有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及领取病假工资的时间阶段,而并非谓劳动者确已治愈所需的实际时长。
待医疗期过后,劳动合同随即终止,关于是否续订此项协议,需由雇主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
以下为具体说明:
1.医药期期限届满之后,倘若患者仍无法完成全部治疗过程,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前提为患者具备履行新一轮劳动合同的能力。
然而,鉴于患者仍处于治疗期内,难以兑现履行新期劳动合同的责任,因此,公司有权在此时选择不续订;
2.若在医疗期届满后,患者已然痊愈,全面恢复健康状态,那么劳动合同随之终止,至于是否续订劳动合同,需视不同情况斟酌处理。
(1)如患者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要求,并且主动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必须按照自身法定职责与其签署这一类别的劳动合同。
(2)若劳动者并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候选人资格,公司亦有权拒绝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必需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经济赔偿额度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水平。
对于不足半数年的工作经历,以半年为准;
在职未满半年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收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立区级市人民政府宣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三倍之上者,其经济赔偿标准须照此法定数额支付,同时,对支付经济损失的累计年限最长只能达到十二年上限。
至于月工资,是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收入情形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假设员工正处于合法的医疗期当中,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单方面地终止合约的,须要将其继续顺延到该员工完成法定医疗期为止。事实上,医疗期限的长短是依照该员工的工作年限而定的,并非简单地给出恢复健康所需的时间长度。待医疗期限结束之后,关于续约或者是解除合约的相关事宜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倘若员工尚未完全康复,那么用人单位其实可以先暂时停止续约谈判,直到其得到全面治愈为止;相反,如果员工已经顺利恢复健康,那么续约与否主要取决于他是否具备签约的资格、过去的工作表现以及用人单位对其提供的经济补偿等情况。在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时,需要按照累计的服务年限和当前的月薪来综合计算,同时还会受到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居住地月薪超出三倍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地域为例,会有相应的特别规定。在此基础上,对经济补偿金的上限做出了明确的设定,最高值为12个月。
合同到期但工程未完工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到期但工程未完工怎么办,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合同到期但工程未完工怎么办
1、工程建设合同到期后,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工地工程款一直拖欠不给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
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其实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你排忧解难。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除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靠专门收债的公司,不过找这种公司要注意找正规的公司,对其催收手段也应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则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工程建设合同到期后,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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