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时应变更劳动合同。4、有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哪些
导读: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时应变更劳动合同。4、有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变更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
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时应变更劳动合同。
4、有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变更劳动合同。
5、农民合同制工人转为非农户口后应变更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其实我们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首先,劳动合同的修改其实我们应当在劳动合同依法设立且未执行或尚未完全执行的有效期限内进行。这意味着,只有当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时,才可能出现劳动合同的修改问题;若劳动合同尚未签订或已完成执行,则不涉及到劳动合同的修改事宜。
其次,劳动合同的修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修改必须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同意。
最后,劳动合同的修改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修改并不是随意的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修改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在用人单位发生诸如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重大事项的时候,务必需要对现有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同样地,如果员工的岗位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动,也必须尽快请求变更劳动合同以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此外,当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即将到期或者已经过期的情况下,也其实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执行变更流程。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如果涉及到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同样也应该适时地引起重视并举行必要的变更手续。
劳动合同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合同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1、根据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根据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其实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其实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哪些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劳动合同变更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其实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