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包括哪些(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义务包括哪些)
导读:判定企业未提供劳作条件指企业未向劳动者提供执行工作所需的主客观条件。主观条件涉及员工维持和发展劳动能力的物质基础,如生活物资;客观条件指劳动者实现劳动输出...
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包括哪些
导读:判定企业未提供劳作条件指企业未向劳动者提供执行工作所需的主客观条件。主观条件涉及员工维持和发展劳动能力的物质基础,如生活物资;客观条件指劳动者实现劳动输出的方式,如生产工具或设备。这两类条件的缺失均构成企业未提供劳作条件。一、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包括哪些
对于判定企业未提供劳作条件这一概念,需要理解的是:企业在劳动者执行工作职责之际未能提供所需的主、客观两类必要条件。
首先,这涉及到员工维持并进一步发展其劳动能力所需的物质基础,简言之就是生活物资。
其次,则关乎到劳动者通过何种方式来实现其劳动输出,即生产工具或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公司不发工资证据有哪些
关于用人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工资给员工之事宜,我们认为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之前,务必要认真收集以下关键性的证据:
首先,是能够充分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其次,便是能够明确展现出劳动者在当前企业中实际工作的各种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有力的劳动合同、正规的单位工作证、完备的上岗证、严谨的出勤记录、同事间的见证,以及历年来企业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者银行转账的截图和凭证,甚至是与上司或老板的沟通录音等等,如若可能的话,最好能直接从企业方获得确立己方被拖欠薪资的确凿证明或者正式欠条,如此便可省去上述诸多繁杂的证据收集步骤,直接凭借企业出具的证明或欠条作为凭证,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其实我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其实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义务包括哪些
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义务包括,双方签订的当事人需要在拟定条款的时候,遵循着公平的原则和意欲订立的格式合同类型,并且能够最最的保护合同的的权益,避免或者限制产生其责任的条款。一、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义务包括哪些?
1、拟约
公平拟约义务是指格式条款制作人在拟定格式条款的内容时,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和意欲订立的格式合同类型,合理地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使格式条款预先确定的利益关系均衡、风险分担合理。格式条款具有单方性。即格式条款的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并且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而将格式条款直接定入合同,确定合同条款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多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者。
2、提醒
提醒义务是指在利用格式条款订立格式合同时,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其实我们应当提醒对方当事人注意避免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使对方当事人能够在知悉和了解免责或限制条款内容的前提下,作出是否订立合同的选择决定。
3、说明
说明义务是指在利用格式条款订立格式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对免责或者限责条款作出说明,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要求向其作出说明,使之能够理解免责或者限责条款的内容与意义,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或其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在实施这种行为中,当事人故意表现出来的形式或故意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其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其真实意志,而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和行为掩盖和达到非法的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格式条款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在实践中,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当遇到格式条款时,不要担心,要求对方对条款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解释,但若是条款的内容侵犯到人身等权益时,我们的建议其实可以寻求专业人士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