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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伤保险死亡如何赔偿(没有买上工伤保险死亡赔偿问题)

导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

导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没有工伤保险死亡如何赔偿(没有买上工伤保险死亡赔偿问题)

没有工伤保险死亡如何赔偿

导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没有工伤保险死亡如何赔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时,倘若劳动者遭受了工伤事故,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所有相关的工伤赔偿责任。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垫付,而后再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接受此种情况教育后,能够及时补缴所拖欠的工伤保险费用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此时,多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按照法定程序核实清理由人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垫付时所产生的新费用,经核准无误之后再由双方依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没有工伤保险死亡如何赔偿(没有买上工伤保险死亡赔偿问题)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

因工作期间死亡,如果是工伤的话,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三十日内或职工亲属一年内均可申报。职工有权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是很多人都不会陌生,很多劳动者都有购买,那么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律图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元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3年提高了很多。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其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没有工伤保险死亡如何赔偿(没有买上工伤保险死亡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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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上工伤保险死亡赔偿问题

答:用人单位没买工伤保险,职工死亡的,由该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

没买工伤保险死亡如何赔偿

答:用人单位没买工伤保险,职工死亡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其实我们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实可以依法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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