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维修责任应由谁承担(租房期间灯坏了谁负责)
导读:租赁关系中,通常出租方负责维修,但书面协议若有特殊规定则按协议执行。承租方过失导致维修,费用自负。《民法典》规定,出租方需定期维修租赁物,未履行时,承租方...
租赁期间维修责任应由谁承担
导读:租赁关系中,通常出租方负责维修,但书面协议若有特殊规定则按协议执行。承租方过失导致维修,费用自负。《民法典》规定,出租方需定期维修租赁物,未履行时,承租方可自行维修并由出租方付费。维修影响使用时,租金或租期调整需考虑。承租方不当使用导致维修,出租方无需履行维修义务。一、租赁期间维修责任应由谁承担,法律上如何判定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租赁关系中所涉及到的维修责任是由出租方承担的。
但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对此有所特殊注明或特别约定,那么我们便应依循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各行其职。
然而,当承租方由于自身的过失行为而导致房屋实体上出现必须进行维修的状况时,则须负担因此产生的修复费用。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之具体规定,出租方负有对其所提供的租赁物实施定期维修的责任,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就此问题另行达成了明确的解约条款。
第七百一十三条进一步阐述,当租赁用房需要维修的时候,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在合理的时间范围之内予以处理。
如果出租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其维修职责的话,承租方有权自主进行维修作业,至于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应由出租方负责承担。
若因修理租赁物而对承租方的实际使用造成影响,出租方理应对其产生的租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或将租赁期限适当延长。
另需注意的是,若承租方在物品的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当或是过错的行为,从而导致租赁物需进行维修,出租方并不承担上述第七百一十三条所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其实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其实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其实我们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其实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其实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其实我们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赁期间维修责任谁来承担,怎么规定
通常情况下,租赁期限内的设备维修责任均由出租方来承担。
这是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第七百一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即出租方应尽到对租赁物进行维护和修理的义务,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
同时,按照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租赁物出现故障或损坏需要维修时,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
若出租方未能履行此项义务,承租方可自行安排维修事宜,而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则应由出租方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为维修租赁物而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设备,那么出租方应该适当降低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然而,如果是由于承租方自身的过失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那么出租方将无需承担上述条款所规定的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其实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其实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其实我们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租赁关系中所涉及到的维修责任是由出租方承担的。
但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对此有所特殊注明或特别约定,那么我们便应依循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各行其职。
然而,当承租方由于自身的过失行为而导致房屋实体上出现必须进行维修的状况时,则须负担因此产生的修复费用。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之具体规定,出租方负有对其所提供的租赁物实施定期维修的责任,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就此问题另行达成了明确的解约条款。
第七百一十三条进一步阐述,当租赁用房需要维修的时候,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在合理的时间范围之内予以处理。
如果出租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其维修职责的话,承租方有权自主进行维修作业,至于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应由出租方负责承担。
若因修理租赁物而对承租方的实际使用造成影响,出租方理应对其产生的租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或将租赁期限适当延长。
另需注意的是,若承租方在物品的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当或是过错的行为,从而导致租赁物需进行维修,出租方并不承担上述第七百一十三条所规定的维修义务。
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此时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具体应该是由谁来承担呢?是实际使用的承租人,还是拥有所有权的出租人呢?关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
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此应有具体的约定。维修的费用一般又出租人负担,不过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其实我们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此外,关于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等,也可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其实我们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出租人无须承担维修责任的情形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其实可以免责。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对承租人造成了损失的,出租人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的,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话,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此时,承租人的自我救济其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当出租人拒不履行房屋的维修责任时,承租人其实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为了有效获得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的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另外,危险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其实我们应当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就房屋租赁来看,在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当然要是物品是属于承租人自己所有或由于承租人的故意造成了屋内设施的损坏,那么此时具体承担维修责任的人就应该是承租人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