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交通事故双赔项目(交通事故双腿骨折赔偿项目有什么)
导读:按照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项目
导读:按照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一、工伤交通事故双赔项目
按照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其实我们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其实我们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
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企业职工遭遇交通事故并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肇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这两种赔偿方式的双重保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伤害赔偿金都能够叠加以实现双倍赔偿的目标。
通常来说,被纳入到双倍赔偿范畴内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医疗费、伙食及住院补贴、生活住宿费、恢复期治疗费、交通出行费以及因停工导致延误的工资收入等,当然,不同地域的法律法规可能会限定某些项目的赔偿次数或额度,请谨慎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其实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其实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按照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交通事故双腿骨折赔偿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骨折,需要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这些费用其实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若强险支付的费用不足赔偿的,需要肇事司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双腿骨折赔偿项目有什么?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其实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其实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其实我们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其实我们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其实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其实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其实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二、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谁?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其实我们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其实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
2、雇员驾驶车辆因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驾驶车辆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应以雇主为索赔对象,如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应以雇主和雇员为索赔对象,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雇员非因实施职务行为驾驶雇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非因实施职务行为驾驶雇主车辆,即通常所说的公车私用的情况,如果雇主已经同意雇员驾驶车辆从事非职务行为,受害人应以雇主为索赔对象。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都属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由于司机的过错导致出现交通事故,司机需要成为赔偿主体,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如果造成受害者残疾的,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救助金,如果是雇佣的司机开车出现交通事故,雇主要成为赔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