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导读:在贷款未结清时,可进行房产出售,但产权转移视为抵押物转让。此时,抵押人有责任在出售房产时通知抵押权人,确保信息公开,保障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公示。一、房贷未还...
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
导读:在贷款未结清时,可进行房产出售,但产权转移视为抵押物转让。此时,抵押人有责任在出售房产时通知抵押权人,确保信息公开,保障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公示。一、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房子其实可以出售吗
在未偿清房贷的情况下,房产仍可进行出售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类房产尚处于抵押阶段,因此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则等同于抵押物的转让。
为此,抵押人有义务在转让抵押财产时,必须及时向抵押权人发布通知以公示该交易信息。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其实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其实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贷未还清离婚了其实可以过户给对方吗
涉及处于偿还期的房地产贷款尚未偿清的夫妻离婚过程中,若经过抵押权人的赞同,则该不动产可进行物权转移登记至配偶一方名下。在上述情况下,若该套房贷尚未还清,且夫妻希望将其从原业主转向女方所有,首先需要向发卡行提交一份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明确记录了关于此房产的所有权变更事项及相关事宜的商定。参照探查具体情况后,接下来与担保机构取得联系并约定相应的担保措施;在此基础上,携带着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本、婚姻解除约定合同和离婚证书,加上原先的房屋产权证,共同前往公证机关办理法定分割公证程序,之后再前往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完成更为细致的所有权转让手续。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其实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其实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贷款尚未全额清偿完毕之际,债权人仍然其实可以对该项财产提出所有权的主张,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这种权利实际上是以对上述财产设定抵押为前提的。因此,在进行房产出售之前,抵押方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并确保相关信息得以公开,以便确保交易过程中的权益被充分公示和维护。
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1、内销商品房预售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5、有纳入市建委销售计划的证明文件。大家知道购买商品房都是选择的期房,之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才是交房。那预售的商品房在满足哪些条件下其实可以销售?现在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
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一、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一内销商品房预售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有纳入市建委销售计划的证明文件
6、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或达到相应的工程进度,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外销商品房预售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付清地价款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
3、市或区县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开工证,建筑施工合同,采暖、给排水、供电、燃气、电视接受、电梯安装等工程已确定交用日期的证明材料
4、已完成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的25%
5、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的日期已经确定
6、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相关知识阅读:开发商违约金怎么计算
开发商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其实我们应当区别两者情况:
一如何计算开发商的违约金?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其实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其实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举例说,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万元,那么法院最终会支持1.3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其实我们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二如何计算开发商的违约金?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其实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的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大家提供了一种其实可以借鉴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上述三种计算标准都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标准情况下法院掌握的标准,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标准,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将掌握这种情况下的上下限标准,即上限不低于实际损失,上限不高于实际损失的130%。
在购买商品房之前,您一定要多多了解商品房的情形,以及开发商等实力等,千万不要掉入购房陷阱中。如果您在购房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的问题,请联系我们律图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