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仲裁的流程是什么(工伤仲裁处理流程是什么)
导读: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工伤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导读: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工伤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工伤纠纷,其实我们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工伤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其实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工伤纠纷案件的处理,其实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3、仲裁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4、仲裁代理:当事人其实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其实我们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其实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5、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从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实我们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其实我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7、审查立案:仲裁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8、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其实可以缺席裁决。
9、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其实我们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及时裁决。
10、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1、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其实我们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其实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其实我们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其实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13、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工伤纠纷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工伤纠纷有利害关系的;
(3)与工伤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伤仲裁的时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赔偿方面的仲裁时效设定为一年期限。
同样地,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也被规定为一年时间。
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在知悉或应该知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时间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述的仲裁时效会因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寻求相关部门的援助以及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而发生中断。
自此之后,仲裁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工伤纠纷,其实我们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工伤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其实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工伤纠纷案件的处理,其实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3、仲裁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4、仲裁代理:当事人其实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其实我们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其实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5、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从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6、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实我们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其实我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7、审查立案:仲裁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8、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其实可以缺席裁决。
9、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其实我们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及时裁决。
10、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1、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其实我们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其实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仲裁庭处理工伤纠纷,其实我们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其实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13、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工伤纠纷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工伤纠纷有利害关系的;
(3)与工伤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工伤仲裁处理流程是什么
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伤仲裁是解决工伤争议的一种方式,工伤争议通常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那么,工伤仲裁处理流程是什么?律图为您解答。
一、工伤仲裁处理流程是什么?
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其实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处理工伤纠纷,其实我们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工伤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其实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工伤纠纷案件的处理,其实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三、仲裁管辖
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仲裁代理
当事人其实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其实我们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其实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五、提起仲裁的时效
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从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文介绍了工伤仲裁的流程、管辖、时效、代理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仲裁是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仲裁机构作为民间团体,没有协议就不能受理。在具体案件中应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365律师可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