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复核(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
导读:对于初次工伤鉴定结果不满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权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委员会应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最长时间可延长30天。鉴定结果须及时...
如何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复核
导读:对于初次工伤鉴定结果不满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权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委员会应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最长时间可延长30天。鉴定结果须及时送达申请人和相关单位。一、如何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复核
倘若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首次工伤鉴定的结论持有异议者,则可依法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鉴定的申请。
需注意的是,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布;
若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最高可顺延三十天。
同时,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得出的结果亦应尽快送至相关的申请鉴定单位及个人手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如何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请求人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其次,在收到完备且完全满足强制执行条件的相关文件后,人民法院必须予以受理;
再者,人民法院需要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
最后,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以及扣押等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其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其实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其实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其实我们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其实我们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其实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
?我们在进行通过诉讼审理案件时,难免会要经过相应的司法鉴定,那么为了避免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出现差错,都会对结果在进行一次复查审核手续,那么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呢,一般情况下会指定具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复核,如果涉及的案件比较复杂,也会组织多名复核人进行复核。
我们在进行通过诉讼审理案件时,难免会要经过相应的司法鉴定,那么为了避免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出现差错,都会对结果在进行一次复查审核手续,那么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呢,一般情况下会指定具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复核,如果涉及的案件比较复杂,也会组织多名复核人进行复核。
一、如何进行复核?
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其实我们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其实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其实我们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复核鉴定的申请、决定和委托同初次鉴定基本相同。鉴定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交相关专业的专家小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小组的成员应是固定的,是经过审查并获得委 员会颁发的专家资格证书者。每一案件一个专门性问题中参与鉴定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过少,一则缺乏代表性,二则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准确 性。同时,曾参加过该案鉴定的专家必须回避。专家小组的鉴定活动,必须在鉴定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组长主持。要绝对保证鉴定活动独立进行。任何人不得 干预,不得对鉴定结果提出任何要求或提供任何暗示。专家小组内部要严格执行鉴定活动独立的原则。
二、复核鉴定具有以下特点
1复核鉴定主体特殊。复核鉴定专指由国家级、省级司法 鉴定委员会内设的各专业专家委员会进行的鉴定;
2复核鉴定的性质是复核鉴定,原则上不接受初次鉴定,但由于受到技术、人员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得出鉴 定结论时,可由国家级或省级鉴定委员会直接受理。复核鉴定是开放式的为公众服务的,既为司法机关、其他裁判机关、国家证明机关服务,也为当事人及其他利害 关系人服务;
3复核鉴定是一次独立鉴定,不受以前鉴定结论的影响,应出具独立的鉴定结论;
4复核鉴定是共同鉴定。在司法鉴定委员会主持下,汇集省 内或全国著名专家,共同完成疑难、复杂、重大的鉴定工作,从理论上,更具有可靠性;
5复核鉴定实行集体负责制,由司法鉴定委员会对外负责。
复核鉴定是由其它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接由其它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再次鉴定委托而组织进行的鉴定.一受再次鉴定委托而组织进行的鉴定.一般情况下般情况下,复核鉴定人任职资格不得低复核鉴定人任职资格不得低于原司法鉴定人.于原司法鉴定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介绍了司法鉴定复核人如何进行复核,我们都知道,司法鉴定的结果对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大家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也要擦亮双眼,避免因为出现错误,而损害到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