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标准n+1(员工被辞退补偿N、N+1、2N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导读: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其实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n+1
导读: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其实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N加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辞退员工补偿标准n 1
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其实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N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是底薪还是所有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所涉及之经济补偿金依据之基数为个人平均综合收入。关于经济补偿金之具体金额,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为准,每持续一整年就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当于两倍基本工资的款项。此项计算公式中,所谓“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实实在在拿到手的收入总和,它包含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还包括各项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形式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裁员,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就其实可以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龄补偿加一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N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员工被辞退补偿N、N+1、2N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N+1表示的含义】:其中“N”表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N 1表示的含义】:其中“N”表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
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N”协商解除的适用条件:
1、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为N。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其实可以协商解除。
2、“N 1”的适用条件:用人单位在:3种情况下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2N”的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2N 1和2N 1说明
2N 1或者2N 1的补偿规定并没有法律依据,当然如果公司愿意补偿这个数目也合乎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