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怎么赔偿(在我国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导读: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意外险全部给付。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
员工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怎么赔偿
导读: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意外险全部给付。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一、员工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怎么赔偿
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意外险全部给付。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住院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其实我们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员工意外保险和社保是否冲突
所谓意外险与社会保险,皆是为了守护个体利益,然而两者之间并非相斥关系。实际上,意外险能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为您提供更为彻底的防护措施。社会保险通常只涉及基础的医疗保障以及养老保障,而意外险则能够供给更全面的风险覆盖,涵盖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等多重领域。倘若不幸遭遇意外事故,社会保险也许无法完全承担相应费用,而此时意外险便可适时地填补此项缺憾。除此之外,意外险同样支持根据个人个性化需求制定保险方案,依据自身职业特性以及生活习惯等因素,挑选出最适宜自身的保险额度以及保障范畴,从而满足个人的切实所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意外险全部给付。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住院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在我国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在我国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团体意外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一、在我国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全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事项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投保团体意外保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1、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2、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3、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4、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其实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在我国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主要包括两类: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意外团体保险的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身体健康都没有关系,只与被保险人的职业有重大关系,所有一般保险公司会侧重考量被保险人的职业来恒定其保费。